资溪县纪委监委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县林业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10-28 10:05:59

      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4月7日至6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17日,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委反馈了五个方面23个问题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反映县林业局党委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和县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林业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县委巡察资溪县林业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局班子成员多次研究,制定了《县委巡察县林业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5大类23个问题,提出70条整改措施。根据整改任务清单,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局党委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管党治党走深走实,共制定或完善各种制度14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省视察时的讲话精神不深入不系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出台《林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重新专题学习和研讨。二是局党委制定《林业局持续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大家谈”活动方案》,督促基层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就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讨论”活动。三是制定资溪林业落实“两山理念”发展的具体措施,实施开展森林赎买、森林收储、“两权”抵押贷款等创新工作,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真正实现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四是召开专题党委会,党委班子再次对“苏荣案余毒”进行对照检查,对“一大四小”形象工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整改到位。

      2.党的自身政治建设和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资溪县林业局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遵循的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党委决定的执行,促进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制定出台《2020年度资溪县林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及计划安排》,明确了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与形式、学习考核与管理,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学习记录。三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避免主要领导事先表态影响其他参会人员意志表达的情况发生。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委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坚定“四个自信”,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完善资料台账管理,进一步落实“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网宣队伍,配齐网信员、宣传员、评论员,积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及评论工作,使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的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落实上级的决策布署有短板,林业主责主业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1.“两山理念”引领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森林质量提升,提高“四化”造林标准,采用2年生大苗,全面完成省级森林样板林建设。二是积极为森林药材种植主体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具备市级和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条件的中药材企业积极向上申报。  三是加大林业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到村小组发放宣传手册,积极鼓励农户参与造林绿化。四是严格按《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及《资溪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建设,组建巡护队伍、维修巡护道路、开展湿地修复及湿地宣教活动,尽快完成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使用。

       2.森林赎买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森林赎买宣传力度,使林农了解森林赎买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参与森林赎买工作。二是2020年5月26日,县人民政府向省林业局上报《关于请求批准〈资溪县2020年度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的请示》。2020年7月20日和9月23日,县政府办分别印发《资溪县森林赎买工作调度会议纪要》。三是根据《关于完善森林赎买工作机制的通知》(资府办字〔2020〕19号)和《资溪县森林赎买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完善了森林赎买的审批制度和流程,对有流转意向的林地进行资源调查和评估,由县森林赎买办定期提交县森林赎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时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四是加快推进已签订森林赎买合同的赎买资金的支付,对意向赎买的加快资源调查与评估,推进赎买速度。

      3.松材线虫病害发生逐年上升。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完成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新增疫情乡镇2个(乌石镇、石峡乡),新发生村与南城县疫点交界。依据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成果,正在起草《资溪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二是开展了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与森林赎买结合,现已完成700余亩的林相改造,其余还在施工中。通过赎买方式提高除治时效及森林病能力,降低易感基数和防治成本。三是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向各乡镇场下达了《关于做好2020年-2021年松材线虫病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管职责,要求各乡镇落实监管人员。已有乡镇落实了监管队伍,以村为单位责任到人,并报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4.林政管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江西林长制巡山APP对护林员巡山轨迹、巡护时间和里程、上报事件进行监管,护林员能够通过手机APP及时上报巡山护林时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得到解决。县级林长巡山后,及时收集整理林长巡山图片和文字材料,并制作简报。二是修改制定《资溪集体林长制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规定集体专职护林员除每月集中统一巡护15天外,其他时间在本辖区巡护。生态护林员每月在本责任区巡护时间不少于22天。加强护林员巡山护林力度,明确专职护林员与生态护林员的职责。三是加强护林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林政、法制、森防、防火、野保、执法大队等部门对全县林长制护林员开展轮训;经常性开展对护林员巡护记录的督查,石峡林业工作站已将辖区内所有护林员的巡山记录本进行补充完善。实行护林员绩效考核,护林员巡护与工资挂钩。四是要求高田乡方某补办农民建房使用林地手续,相关材料已报送上级审批。

      5.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理缺失、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资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并制定工作台账。二是加强管理,对《资溪县护农狩猎工作方案》的狩猎区域、狩猎流程、其他事项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强学习、压实责任,枪支弹药进出库严格按照《资溪县护农狩猎工作方案》执行,“并一人一本”做好登记。三是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四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五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利用“爱鸟周”“世界环境日”“野生动物保护月”等契机,结合我县实情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六是加大巡护力度,联合森林公安、马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下夹子”、高压电偷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6.政企不分,参与企业管理和经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政企分开,以大地绿化服务中心为基准,组建为资溪县两山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施自主经营。二是加强林业执法大队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对涉及公务经费不足通过正当途径向上级申请。

      (三)全面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有不足,选人用人不规范

      1.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资溪县林业局任用干部规定》,中层干部调整岗位必须经过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由专人如实记录,报组织部门备案审批,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二是在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明干部调整纪律,坚决维护干部调整工作的严肃性,增强组织和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干部调整规定,凡是调整使用干部,一律报请上级批准同意后再进行,确保干部使用人岗相适。

      2.部分党支部组织结构不健全。

      一是木材检查站党支部于8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二是森工局党支部于8月31日召开换届选举会议。三是为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森工局党支部9名退休党员转入局离退休干职工党支部。

      3.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规范组织生活记录,针对组织生活记录有差错问题,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的规范要求,规范党支部会议正确记录。三是规范民主评议,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四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党建工作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没有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五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党委民主生活会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

      4.人员编制及岗位较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

      以事业单位改革为整改契机,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拟成立资溪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理清编制与岗位不匹配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缺失,责任压的不严不实方面

      1.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林业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谈心谈话内容和要求,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局党委班子带头严格执行,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完善工作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根据年初制定的《2020年林业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行《林业局廉洁风险管控办法》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对不同岗位负责人存在廉政风险的进行针对性约谈。四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开展“怕慢假庸散”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点,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召开以案为鉴查摆会,抓好整改工作。

      2.“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资溪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范围,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得以通报、传阅、会签和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二是明确决策事项流程,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全面介绍事项的有关情况,班子成员对事项逐个表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坚决执行“一事一议”,“末位表态”等制度。会议记录应完整详实,体现讨论过程。三是规范研究人事调整表决方式。按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规定,对涉及工程项目的按照工程招标或发包规定执行。五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对下属单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将申请通过财政规范程序解决。

      3.作风建设浮于表面、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全局进行作风建设大整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摆,深入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整改措施具体化。二是严明学习纪律,今后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汇报、学习心得等相关资料严格把关,杜绝相互抄袭和照搬网上内容,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三是开展了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全力打造纯净资溪”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四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干职工的管理和教育,按照《关于印发资溪县林业局干职工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进行考评管理,在全局进行作风建设大整顿,消除“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

      4.违规发放津补贴与扩大降温费发放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的发放;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清退整改。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收回发放的退休人员降温费和单位垫付个人应缴医保费。

      5.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资溪县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严格用车审批,公车统一用完入库。二是规范专人送修,实行定点维修,严控车辆维修养护费用。三是规范公务油卡使用程序,实行一卡加油管理,统一充值,做好用油备案登记。

      6.报账及支付手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核算程序。

      7.木材检查站工作履职不力,纪律松散、作风涣散。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木检站严格按照《资溪县木材检查站发放30%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细则》的管理制度,抓好全站的作风建设。二是木检站已对招待费异常问题做出说明,明确今年预算的招待费下降50%。

      8.大地绿化服务中心制度缺失,管理无序,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资溪县大地绿化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项目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外出、公务学习的报销标准,对涉及多报销费用的予以追回;明确公司实施工程预借款细则,无特殊情况禁止工程预借款,对黄建东、黄龙旺、陈良借款已清理完毕;做到票款相符。二是制定完善《资溪县大地绿化服务中心合同签订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与明确签订责任人。三是制定完善《资溪县大地绿化服务中心物品(苗木)出入库及验收制度》,苗木出入库进行核对并登记,对调拨苗木必须至少2名工作人员进行清点验收,填写验收单后并签字。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从全县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局相关股室的林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人员资源库,从人员资源库中随机抽取人员从事项目验收工作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查验收。

      (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巡视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          问题整改不到位

      1.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整改全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存在的问题,复耕933亩,对保留的农田绿化完善合同。

       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需要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班子2个和班子成员7个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局班子和班子成员已落实,并要求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县林业局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同时,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资溪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使全体党员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林业局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两山”理念,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协调森林“四化”、林下经济发展、森林赎买、森林收储等重点工作,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助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践行“两山”理念资溪样板。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局党委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引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的组织建设,规范组织生活,贯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廉政风险点监管无盲区。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抓好作风建设,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局属单位和各股室充分履职,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积极推进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              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林业局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巩固整改成果,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当好为民服务的领路人,主动谋事创业,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林农参与林业建设工作积极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领头雁作用,抓好主职主业,在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抓好森林质量提升等工作方面肯专研、下苦功。切实抓好“林长制”、森林“四化”、造林抚育、林下经济发展、松材线虫病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审批、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为推进资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做出实绩。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带头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主动投身我县森林赎买、“两权”抵质押贷款、森林收储、FSC森林认证、华南虎野化驯养繁殖、森林旅游等工作,真正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加快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把纯净资溪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幸福资溪的经济优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巡察整改情况有疑问、意见,请与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4-5793693。邮箱:zxlyj2008@126.com。相关意见建议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单位:资溪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94-5791268。电子邮箱:jxzxx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