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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三管齐下”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1-02 09:38:37

资溪县纪委监委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责任意识,三管齐下,着力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一、以学习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意识。一是提高站位。把做好审查调查安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多渠道开展学习,促进安全意识入脑入心。今年以来,该县采取县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会、专题党课、干部夜校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精神、文件精神、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部署并组织学习交流共12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时刻绷紧安全弦。二是督促自学。以内网“通讯通”、内网邮箱等为平台发布审查调查安全政策、知识、经验做法并为全县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作业手册》《安全监管工作作业手册》,督促积极开展自学并进行集中测试,要求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日常审查调查及谈话工作,检视问题,反省不足,提高安全工作本领。三是警示教育。今年1月,对2019年开展的“走读式”谈话过程中,出现未尽好安全义务、安全措施不到位,如进出谈话室未随手关门等方面问题,通过截取监控视频,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课上集中观看学习,并安排分管安全工作的委领导现场讲解,剖析问题根源,真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深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安全问题突发性的认识,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照问题深刻反思,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以制度保障执行,压实安全责任。一是计分管理。根据《江西省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考要点100条》《县(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绩效评估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历次中央、省、市纪委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制定印发《资溪县纪委监委安全文明办案负面问题计分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针对出现的安全问题,对参与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扣分处理,每名计分对象初始总分为100分,以半年为1个计分周期,将计分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指标,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深细排查。每月督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有关部门对安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梳理总结,并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全县“走读式”谈话情况定期开展集中检查及随机抽查,对照方案列出的“走读式”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及其他方面的20、16、8、8个安全问题及评分标准,逐项检查评分并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个督办销号,确保安全问题整改无遗漏。今年7月,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上半年开展“走读式”谈话的3个委纪检监察室、6个乡镇纪委、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干部监督室查办的25起案件进行集中检查,累计扣分245.5分并及时通报,要求立行立改到位。三是“三单”促改。根据检查计分结果,对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督促计分对象自我改进、自我警醒、自我勉励;对评分在75-89分的,下发《资溪县安全文明办案风险迹象告知单》,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引以为戒;对评分在60-74分的,下发《资溪县安全文明办案风险迹象警示单》,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约谈提醒;对评分低于60分的,下发《资溪县安全文明办案风险迹象诫勉单》,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并将谈话情况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今年以来,案件监督管理室对5个部门下发《资溪县安全文明办案风险迹象告知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3个乡镇纪委下发《资溪县安全文明办案风险迹象警示单》,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三、以监管规范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一是把好关口。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及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申请开展“走读式”谈话的相关材料严格前置审查,杜绝“先谈后批”现象。凡申请开展“走读式”谈话出现资料不齐全、“六必知”摸查不详尽、安全预案未因人而异、安全责任未细化到位的严肃批评并一律不予审批通过,严格把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今年,案件监督管理室对4起拟申请开展的“走读式”谈话,因存在“六必知”内容不够详尽、安全责任未细化到位等问题,在修改完善前不予审批。二是严实监控。安排责任心强、作风严实、熟悉安全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为驻点安全员,对开展“走读式”谈话的所有环节全程监督、全程值守,对谈话前、中、后各阶段出现的安全措施未到位、违规操作、问题异常的及时提醒改进,化解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全县驻点安全员对开展的54起“走读式”谈话全程监控,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指出,提醒改正到位,并记录在册,作为计分依据。三是做实回访。严格落实跟踪回访机制,要求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在开展“走读式”谈话结束后的3日内,做好跟踪回访工作,要求在防止扩大知情面及增加谈话对象思想压力的前提下,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沟通、心理疏导、事项告知、疑虑解答及开导等,将谈话对象切实从思想负担中解压出来,并将有关情况填入《谈话对象回访登记表》,作为案卷不可缺少重要材料。今年以来,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审查调查部门提交的每份《谈话对象回访登记表》严格审查,随机抽查6件回访核实,确保减负释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