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资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裘璧琦向陷于一起农村土地纠纷的市民周某耐心解释,这是资溪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宣传日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赢得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解支持,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引导党员群众依规依纪、理性如实反映问题。10月22日,资溪县纪委监委在县城东社区举办信访举报宣传日活动,现场受理信访举报,并向市民答疑解惑。
“在日常信访接待工作中,有些反映的情况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群众跑了冤枉路不说,有时还会误解我们。”资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邵建英介绍说,此次宣传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主要遵循,同时整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信访举报的内容,围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不受理情形、信访举报渠道、办理流程和期限、“分级受理”原则、劝导选择低成本便捷信访举报渠道、引导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权利义务、被举报人权利义务和提醒诬告陷害法律责任等内容为重点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营造良好信访举报氛围。
为更好宣传,此次信访举报宣传日活动还在全县12个乡(镇、场)设立了分会场,共发放宣传单(册)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