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后,县城管局怎样整改?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5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和县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该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随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林建志同志担任组长,局长万志良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和整改工作会议,认真讨论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四种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落实整改任务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该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认为县委巡察组对该局的政治体检严、把脉问诊的准、反馈的问题实,一定要以政治担当和政治决心统一认识,凝聚共识,认真对待,较真落实,对所有问题照单全收,全力整改,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多次完善,报请县委第四巡察组审阅,形成了以《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总揽,以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关于财务资料中存在的问题为五个重点的整改框架,细化7项整改子项目,落实7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分类实施强推进,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 经认真对照梳理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目前,正在对整改资料细化、完善,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毕。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缺乏严谨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城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城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法规法纪,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带动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防止责任递减现象。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每个月听取局党组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近期工作汇报。完善好会议记录。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未按规定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城管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完善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和失联的退休党员,根据《党章》的规定,按照自动退党处理,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并报局党组批准,予以除名。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党组成员票决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时,要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下属单位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的会议,参照执行。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3、重业务、轻党建比较普遍,基层党组织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开展城管系统党务培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领会,推进局属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局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专项检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改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4、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理清“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局党组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制度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制定党组定期议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等管党制度。 5、党建工作责任制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贯彻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6、费用开支审核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城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统筹合理安排公务活动,规范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报销流程和相关附件要求,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 (五)关于财务资料中存在的问题 7、财务制度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县城管局财经纪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在经费支出时,对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 三、建立长效增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该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城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该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促使该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资溪县建设中路61号,邮政编码:335300,联系电话:0794-7153595,电子邮箱:zixicg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