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后,县环保局怎样整改?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22日至5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环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巡察是对县环保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县委对环保事业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县环保局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在推进整改过程中,该局党组注重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系统推进、层层到位、全面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提升政治站位。7月25日以来,该局党组先后组织4次专题学习和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于“7.26”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江西日报系列评论员文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和问题,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毫不含糊、坚决整改。局党组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巡察整改意见和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反思,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教训深刻,虽然一些问题反映在有关股(室)和属单位,但根子在党组、在领导,其根本原因在于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在抓深、抓细、抓常、抓长上下功夫不够。通过学习和反思,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迅速行动,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让县委放心,让干部职工满意。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整改责任。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该局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力推进巡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龙为民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方案亲自修改、亲自审定,反复征求机关、基层的意见建议。局党组会先后两次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审议,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情况进行逐条梳理、逐条细化,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制定了《中共资溪县环保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并呈送县委第二巡察组审定,正式确定了《整改方案》。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一般性问题,督促分管领导上手解决;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上手推进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尽力解决。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有关专项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尽责。通过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行一一分解,明确各单位需具体完成的工作任务。对每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对下一周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二、从紧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坚决防止把整改责任推给下级,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诿过,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从紧从严从实,统筹推进,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环保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组织领导能力不强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制订了《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局党组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本和记录人员进行了明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会前将提请党组或党政联席会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及相关材料报县对口纪工委。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工作成效和集体荣辱,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凝聚人心,积极调动全局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的会议精神不到位、不深入问题。局党组(党政联席)会集中组织学习了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郑为文同志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处理情况的通报、全省消灭劣五类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抚州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抚州市容错免责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县纪委各类通报。开展了“学评论、谈体会、找差距、转作风、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7、8、9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也安排了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让大家从中受教育、受启迪、受警醒,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承担的深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上报省环保厅。 3、关于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局党组严肃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泸溪河南北两岸棚户区改造所负责的6户拆迁任务进展较快,截止目前已经签订了4户的拆迁协议。 4、关于未能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扎实推进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对一些群众普遍反映、来电、来信和信访的问题消极应付,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由大队长负责,组成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信访问题的受理、交办、转办、督办、回复等工作。认真开展环境纠纷的调处及环境信访件的办理。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共办理环保信访件8件,全部办结完毕。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5、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局党组年初召开会议,审议下发了《资溪县环保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生活、上党课。局党组制定下发了《资溪县环保局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拟写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局党组召开了局党总支会,学习了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了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并就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设立党员示范岗(窗口)、加强阵地建设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支部七项制度,对全局15名党员的信息进行采集并及时录入党员管理系统。坚持每月局党总支对党员固定活动日内容向各支部下发书面通知进行明确,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学习活动,特别是8月份以来,按照县委要求,集中开展了“学评论、谈体会、找差距、转作风、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局班子成员主动带头加强学习,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制定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个人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 8、关于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党费问题。按规定足额缴纳了党费。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严格要求每名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当月党费,由党支部确定专人收取,并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9、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局党组年初制定下发了《资溪县环保局党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建设工作会议,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了廉政大约谈实施计划并开展了1次廉政约谈活动,党纪党规的学习常态化,省、市相关典型案例通报都及时纳入党组会、党政联席会和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内容,让大家警钟长鸣。修订完善了环保局工作规则和日常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机关人员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 10、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局属各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同时报告对口联系的纪工委。 11、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分别在2013年12月10日、2014年3月31日、2014年10月16日等多次工作日中午时间在餐馆用餐消费酒水。该局党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出现存在中餐饮酒现象。认真组织进行年终目标考评,对所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本次已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纪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关于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到位问题。局党组认真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严格财务支出和账目管理。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加大原始凭证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三支笔”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并“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对2014年12月15日报销差旅费出差人只填写“黄润水等4人”报销人一栏未签字此类情况已经整改到位,并对报销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13、关于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问题。严格实行政府采购。认真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资溪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资府办字[2017]113号)文件执行。2014年3月27日,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向湖南湘卫士服饰有限公司采购服装办理资金2529元,未进行政府采购;2014年5月23日向资溪恒昌纸业文印中心采购宣传册办理资金29000元,未进行政府采购等向巡察组做出了解释和说明,并完善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14、关于未严格执行《资溪县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制度》,存在部分公务消费接待清单签字审批手续不齐全情况问题。严格执行《资溪县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制度》,完善了财务报销程序,原始凭证报销都做到了由经办人签字,没有经办人签字的不予报销。对2015年1月28日接待南昌市洪盛图文公司公务清单审批人未签字,已经整改到位,并对公务清单审批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县环保局党组将在巩固扩大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深度融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与下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抓铁有痕,踏实留印,真抓实做,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抓长,做到思想不松、劲头不减、力度不降、措施不软,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分析原因、靠实责任、加大力度、问责整改,真正把巡察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讯地址:资溪县城北大道(泰伯公园对面)县环保局,邮编335300,电话:0794-7153880;电子邮箱:jxzxh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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