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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后,县投资公司党支部整改到位了吗?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1-03 10:12:09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4日至10月13日,县委“机动式”巡察组对县投资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12月25日,巡察组向该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部署情况

县投资公司党支部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迅速召开全体干职工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狠抓整改工作部署和落实

1、深化认识抓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17年12月29日,投资公司召开全体班子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对投资公司党支部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中肯深刻。为此,县投资公司党支部要求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责任缺失上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整改到位。

2、明确分工抓整改。县投资公司党支部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黄福平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公司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整改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主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整改责任体系。对照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提出3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时限和目标。

3、强化措施抓整改。在整改过程中,采取“对账销号”和“定期调度”等有力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黄福平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其他公司领导各负其责,分别主持召开分管部门整改工作会议,对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对整改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改到位的问题,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制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绩效考勤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

4、动真碰硬抓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认真查办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一经查实,坚决处理,绝不手软。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重业务轻学习的情况较明显,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对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理顺干职工党组织关系,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其中一名预备党员)。制定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按规定进行学习,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发展党员亦没有计划,缴纳党费不及时。

整改措施:2017年12月29日班子扩大会上要求全部党员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没有及时缴纳党费和少缴纳党费的同志已于12月30日缴纳到位。新党员发展工作因指标限制,正在积极协调,同时加强干职工在党的建设、政治思想等方面的学习教育。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并进行讨论。建立健全了《投资公司学习制度》、《投资公司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投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同时,对2014年1月以来超天数发放的值班费、加班费,违规发放的综治奖、公休假补贴,不能发放的“信访三无”、“节能”奖,超员发放的综治津贴、“四进四联四帮”下乡补贴,超标准发放的防暑降温费等已经全部退回公司财务,其中城投退回475401元,旅投退回89339元。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管控机制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资溪县投融资管理办公室、资溪县旅游投资管理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加强管理;企业财务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报县国资委批准执行。

3、存在疑似或违规报销发票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并下发《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投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开支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发票不符合要求的不批,超出规定的不批,手续不全的不批,严格规范票据报销。

4、工程方面存在挂靠施工、支付工程款未取得税务发票、提前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并下发《投资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控制投标单位现场人员管理,按投标承诺到现场人员现场打卡签到,杜绝施工挂靠行为、转包行为;三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付款,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没有政府抄告单同意拨付一律不提前支付工程款。

如对该公司巡察整改情况有疑问、意见,请与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4-579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