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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后,县民政局党组整改到位了吗?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1-03 10:14:5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0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1日,巡察组向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部署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的思想认识。二是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朱平江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相关业务股室责任。保证了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和落实。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关于民政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按照会议主题和内容性质,组织召开相应会议,区分党组负责人与行政负责人在职责上的差别,按职责尽职履责。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定期由局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肃开展党组工作。四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学习。定期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党员党组织活动共12次,注意团结党外干部群众,促进党组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工作衔接,定期开展识别比对工作,对符合低保政策的建档立卡扶贫户及时纳入低保保障政策,结合民政职能,制定实施了《民政救助对接精准扶贫助力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年度资溪县社会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民政扶贫领域薄弱环节,提出了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精准识别、加强衔接等十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发挥好民政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开展了民政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自查自纠活动。查纠并整改问题2个,其中清退“错保”扶贫对象2户。截止2018年5月底,共将428户803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其中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4户30人。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累计196人次,共发放救助资金20万元,开展临时救助累计救助45人次,5.28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等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资金发放监管。2018年4月,开展了“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检查了2017年度民政优抚资金、城乡低保资金、老年人福利资金等13项共2168.06万元的民政民生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三是严格按照“七不保、四从严、五步骤”,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围绕查纠“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城乡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清退城乡低保对象270户,47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1户,160人,农村低保对象179户,310人。同时,印制发放宣传单(册)800余份,加强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传达农村环境整治、危改拆迁、棚户区改造等上级会议精神。

3、关于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等管理制度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三重一大”问题,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程序作出决策。二是制定实施了《资溪县民政局项目管理制度》和《资溪县民政局民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并执行项目管理、人事聘用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和制度。联合县工程监理、财政等部门对2013年烈士陵园道路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开展验收和结算评审工作。并重新审查2015年烈士陵园改造工程项目。同时,制定完善了《资溪县民政局人事聘用管理细则》,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三是主动与县公车管理平台联系,恢复救灾专用车辆外观。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1、关于集中教育及抓早抓小警示教育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

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将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和学习日记;按照要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县纪委典型通报案例。

2、关于机关党支部活动缺失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组织开展好党组会、党员大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二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三是坚持谈心制度,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以党章、党纪为主要内容,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党员意识。

3、关于发展党员培养工作不足的问题。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发展党员。一是制定了年轻党员发展计划。优先将未入党的年轻干职工,尤其是业务股室和局属单位的负责人等中层骨干力量共6人纳入党员发展对象,予以重点培养。二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积极宣传党的优越性,引导未入党的干职工向党组织靠拢。明确落实入党培养人责任,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使其尽快成熟起来。

4、关于党组织开展工作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按程序开展党组工作,规范做好相关记录。一是制定完善了《资溪县民政局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资溪县民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党组织工作制度,明确了党组各项工作程序。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织工作相关记录,规范记录相关工作情况,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可倒查。三是严格按程序开展党组议事等党组织活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

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各业务股室及局属单位主体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二是制定完善《资溪县民政局年度廉政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等廉政管理和工作制度。三是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保障扶贫、社会福利等工作,开展监督自查工作,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偏差。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和党员固定活动,重点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调研制度、办公用品使用等管理制度。三是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倡精简节约。

(四)关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完善了《资溪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资溪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等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规定。一是建立了公务接待申请制度。凡一切公务接待由业务股室负责人严格按标准填报公务接待申请单,详细注明接待事由、来人情况,上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采购、差旅报销等经费管理工作。追缴救助站违规差旅费共2580元。

三、今后工作打算

县民政局党组将深入结合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真正使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和引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全过程。一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以规范制度促廉政建设的机制,构筑“不想腐败”的自约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着力完善机关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干部任免、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强化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度。二是继续强化学习教育。在民政系统开展廉政教育、理想信念、党风政纪及法制宣传教育,在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的教育防线。三是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加强对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的中层干部的监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具有民政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安全运行的制度体系。四是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活动,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继承与创新结合,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

如对该局巡察整改情况有疑问、意见,请与县民政局人秘股联系,联系电话:0794-5799315。邮箱:16003889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