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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实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9-25 15:09: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推动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日时间

利用每月15日下午的时间,以党支部为基础单位,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以下简称党日)活动每月党日都必须按时开展,不得无故占用、取消,当天下午确有特殊情况开展不了的,党支部要在当月安排其他时间开展。

二、党日内容

党日坚持突出政治性,坚持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贯穿活动始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好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和志愿服务等。

1)开展学习教育。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党性教育为核心,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党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章党纪党规、业务技能学习和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

2)开展组织生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组织评议党员,表彰宣扬先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等。

3)开展志愿服务。结合精准扶贫、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评选、机关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和载体,进行党员社会实践,因地制宜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信息咨询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三、党日要求 

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党日制度,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体现机关特点,明确党日活动主题,确保每次活动有实质内容、有实际效果。

l)制定计划。一是年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对全年党日活动作出总体安排。二是月安排。根据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和当前形势任务,以及机关党委要求,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

2)全员参与。党日活动是党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机关全体党员都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参与到党日活动中。委领导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党支部的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在党日活动前,要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通知到个人,外出办事的也要赶回参加,尽量不在党日活动时间出公差。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各党支部要记录好因由,并保存备查。

3)注重效果。各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党日的内容和形式,把党日的政治性、思想性、生动性与务实性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增强党日活动的效果。同时,每次党日活动都要进行讲评小结,好的要表扬,不足之处要批评指正,不能走过场。要做好活动资料(包括文字、照片、视频等)的记录、收集,并保存备查。

4)加强督查。机关党委要加强督查,确保党日制度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名党员。要对各党支部落实党日制度不定期督导,并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通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每年年底进行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