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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纪委监委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9-18 10:51:28

资溪县纪委监委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

3.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审核内容

微信、微博、抖音、网站等新媒体平台

“三审”:

一审:时  烁  宣传部干部

二审:张志斌  宣传部负责人

三审:习志林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三校”:

一校:时  烁  宣传部干部

二校:张志斌  宣传部负责人

三校:习志林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四、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加强对所办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

4.规范新闻标题制作。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