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资溪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6日至4月2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2019年6月2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局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六方面,涉及14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县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通过近期集中整改,市委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整改到位12个,正在整改2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细化责任,紧张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高位推动。资溪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剑峰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高度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上下联动,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委逐条讨论、逐句琢磨,剖析根源、深入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严谨踏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中共资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14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以附件形式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对14项具体问题的子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强调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是加强调度,全程跟进。整改方案下发以来,局党委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标准,局党委书记在每周的党委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调度、布置工作时,将整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围绕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勇于担当,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浮在表面。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了《资溪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下发了《资溪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坚持每周一下午为固定学习日,将党委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议分开进行,从6月27日至今共组织10次中心组学习(其中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学理论、谈感想。二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加强了“学习强国”、“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等学习平台的运用和调度,每周通报一次“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截止10月30日,我局“学习强国”平台10000分以上积分人员达73人,其中12000分1人;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参加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2019年4月以来,资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共转载推送各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文章20余篇,让党员民警学有所学、学有所得。三是进一步严格思想政治建设考核。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考试考核纳入大练兵工作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全县公安机关理论考试,考试情况纳入年度总考核。 2.“四个意识”不够强,落实县委中心工作有偏差。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如党委书记徐剑峰、副局长何曙、政治处主任余虹参加第一支部、十三支部党员活动,在嵩市镇红一、三军团指挥部旧址共同回顾入党心路历程;再如党委委员、副政委龚资平参加第二支部、三支部、十一支部党员活动,在金溪后龚红一方面司令部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党员第一身份的意识。三是加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下发了《关于强化“四个意识”强力推进县委中心工作的通知》,对强力推进县委中心工作做了强调部署,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责任表,将责任落实到人。四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力做好“城市双创”工作,县局负责的火车站片区卫生多次受到县里表扬;2019年9月4日起,全县启动电动车挂牌。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关于 <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县局党委上半年已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健全完善《资溪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定期组织相关单位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形成相关材料,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性的认识。二是坚守舆论引导工作底线。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思路,继续配合好文明城市创建、护航全域旅游发展等重点项目,做到网上网下、内宣外宣同步发力,全力唱响舆论引导主旋律。2019年5月7日妥善处置一起网传“二中门口出现以利诱学生上车引路,疑似实施不法侵害”的网络谣言,正确引导了网民,维护了健康的网络环境。三是健全网评员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已派出科技信息部民警赴市局培训4人次。积极参与县委宣传部、市局宣传处组织网评任务,参与任务网评员达100余人次。四是坚持做好本单位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坚持编发、转载党的理论知识、正能量宣传的文章。 (二)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端正思想态度,提升政治站位。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已召开一次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剖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责任制。局扫黑办联合督察大队组织现场督查3次。三是局纪委已约谈将办结案件作为涉黑涉恶线索上报的派出所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共约谈2名民警。四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相关精神和知识;走进群众家中,面对面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局机关及派出所均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网上举报电子信箱注册完毕;所有派出所都在其辖区张贴规范性的宣传标语,所有警车醒目位置张贴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各派出所辖区娱乐场所均已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宣传氛围逐步浓厚。2019年以来共深入社区、村户宣传10余次,资溪公安微信公众号转载、编发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信息40余条。五是根据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侦查打击组、打击专业队的人员。2019年7月1日,局党委会研究讨论调整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专业打击队成员名单,并专题听取了扫黑除恶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2.深挖彻查不够,部分线索核查不深入不细致。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其中一起案件延期整改。一是联合检察院对之前办理的已经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召开总结会,分析讨论案件中仍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二是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培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县扫黑办下发的线索核查方案,共举办培训3次。三是民警深入辖区、走村入户开展线索核查,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四是对巡察指出的一条线索已成立专案组,案件侦办正在有序进行。五是对巡察中指出的赌博案等案件已经再次调查取证完毕。 3.履行职责不严,部分案件办理存在违规问题。一是存在消极办案,降格处理现象。二是对涉案人员处罚不力。三是办案程序不符合规定。四是取保候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仅有一起案件因价值认定结果尚未出结果,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该起案件启动对相关人员询问,已委托物价部门对损坏物品进行价值认定,目前还未出结果,已报县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鉴定部门。 (三)选人用人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拓宽思路,多渠道搭建发展平台。其一,将2019年我局社会招考民警,明确限定为资溪户籍,招录资溪籍民警1名(具备计算机专长,已完成政审、入警审批),为招录本地籍人才、培养技术接班人打下基础。其二,2019年以来,共派出4名民警在市局跟班一年以上,派出10余名民警参与省厅、市局扫黑除恶专案调查、线索核查,在跟班和办案的同时学习业务、提升水平。派出4人次参与心理咨询培训,为警营心理疏导、心理安慰奠定良好的基础。其三,2018年以来提拔重用3名技术人员,其中1名提拔为副科级。其四,积极与人社局沟通,解决外地籍民警的人才公寓安排,将拴心留人工作落到实处,共有5名外地籍民警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其五,深入推行《资溪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资溪县公安局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选拨任用机制,通过建设“人才强警”干部库等措施,从发现、培养、使用到提拔形成一整套体系,将优秀年轻干部按照近、中、长培养期限进行分类培养、梯次配备,减少人才脱节,出现断层。三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外调人员编制长期留县局的问题,县局与交警大队、县局各部门的混岗混编问题。在外挂职人员已返回县局工作。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局机关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调研,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使用目前借调人员。 2.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2019年3月6日,召开了党支部书记述职暨党建工作推进会,4月30日组织召开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进一步凝聚加强公安党建工作的共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多批次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培训(含参加市、县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党建工作台账等四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全面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常态化督促检查。局政治处联合局督察大队于5月、8月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基础工作规范建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实时列出负面清单,视情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分析问题,明确整改意见。 (2)党支部换届和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程序和操作方法,杜绝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出现问题。二是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完善《中共资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全程纪实,规范档案,规范党委会审批流程。三是积极组织分管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参加县委组织部轮训,已组织5批次70余人参加轮训,通过轮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强调发展党员审核把关及程序规定。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2019年5月21日审批五名发展对象入党,8月13日研究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3人次、接收预备党员3人次,严格按照程序规定逐人介绍情况、党委逐个审议和表决。 (3)党费收缴管理存在不足。局退休党员均按5元/月的标准缴纳党费,未按规定计算缴纳标准;退休党支部2015年度党费于2017年1月缴纳,2018年度党费还未缴纳;局党委下属15个党支部均未有党费登记簿,仅有全局党费收缴表格,部分党支部没有保留近三年党费上缴收据。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下发《资溪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党费缴纳标准、缴纳时间、上缴时限、使用管理等。二是实时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要求每个党支部每月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进行缴纳党费,登记好《党员缴费证》、《党费缴纳登记簿》;每季度党支部上缴本党支部党费到局政治处,同时开具党费收缴收据,并粘贴《党费缴纳登记簿》。三是退休党支部党员2018年党费在2019年4月上旬已缴纳。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重新测算了退休党员的党费,并由退休党支部负责逐月收齐缴纳。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态化;二是清理、修改不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与措施,完善会议、学习等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务求实效;三是强化对制度落实,活动实效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召开重要会议后,即抓会议精神落实会议,每月对机关基层所队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一次,确保制度不会落空,活动不走过场。截止目前,共发督察通报5次,节前廉情预警2次,廉政谈话22次,内网转发各类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通报10余次。四是交警已建立“三早”预警机制落实情况台账,同步建立队伍风险预警机制,每月分析当前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预警谈话提醒纠正。 2.“怕、慢、假、庸、散”的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强化班子成员“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以作风建设,党员固定活动日,红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户外拉练活动,牢固大局意识、团队意识。三是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考核机制,促进工作扎实开展。三是狠抓业务培训,警务技能培训,共组织夜校培训9场,480余人次参训。五是形成以政治处、纪检督察严查工作模式,加强日常监督,做到事前有上报,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通报。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资金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款项。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交警大队采取大队领导包人包退的方式,主动上门,交警大队已全部追缴违规发放款项,上缴至县纪检账户中,并追缴了2015年为干职工支付的医保个人缴款。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了全县公安机关津补贴政法专项经费、三公消费和财务管理问题整改工作,重点整治资金支付、项目资金提前超付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审核把关,堵塞风险隐患,健全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报销流程和相关程序,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二是从2018年开始,我局已按照相关文件逐步规范各项资金的支付方式,截至到2018年12月,已整改到位。2019年开始,已经形成了一套合理合规的资金支付制度,凡是支付到对公账户的资金,必须直接支付到该对公账户,不允许转付、代付;凡是支付到个人账户的资金,必须支付到该个人账户,或者在发放表上亲笔签字,否则不予发放。 3.关于建设项目提前超付工程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交警大队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切实掌握装备采购规定流程,加强上级下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使用要求专款专用。 4.关于各类设备采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我局2017年5月份有一笔触摸电脑采购项目存在不合规情况,已召开财务整改专题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采购制度,做到采购程序合法合理合规已整改到位。 (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党委班子成员、科所队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二是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三是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四是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抓实主体责任监督。第一、坚持党委书记每年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采取现场听述职、书面述职及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听取落实责任情况汇报。第二、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谈话提醒。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化经常化,谈话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9年以来,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民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或约谈,对有关问题线索的科室负责人的进行谈话处置,共计65人次;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不定期地督促检查指导,坚持实时录入“两个责任”监管平台。第三、党委班子成员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后对分管部门当月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点评。 2.局纪委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提高监督责任意识,强化纪检人员担当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今年共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夜校培训十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并延伸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党纪党规,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加大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督查力度,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截止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65人次。 三、立足长远,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全面深刻的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许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党委清醒地意识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公安实际工作中。 (一)聚焦重点难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对于未办结的问题进行延期整改,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目前我局申请延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对于深挖彻查不够,部分线索核查不深入不细致问题。关于一起案件线索核查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已经成立专案组,目前已对一名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案件侦办正在有序进行,因案件较为复杂,已经申请延期。 2、对于履行职责不严,部分案件办理存在违规问题。关于一起寻衅滋事案办理存在违规问题,对该起案件已经开展再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已委托物价部门对损坏物品进行价值认定,目前还未出结果,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已经申请延期。 (二)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落地 1.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延伸。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履职担当。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构建严密的责任网络,确保党风廉政网络无死角;二是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三是抓问责。对那种只想要权力不想担责任,搞好人主义的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2.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地。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常抓不懈,紧扣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列出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消除盲区。同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强化对制度落实、活动实效等情况的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民警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公安工作有序发展的过程。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政治建警,大力开展严打斗争和扫黑除恶,强化维稳安保措施落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和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5791613,通讯地址:江西省资溪县泰伯大道66号,邮编335300,电子邮箱:zxxgajbgs@163.com。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6日至4月2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2019年6月2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局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六方面,涉及14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县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通过近期集中整改,市委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整改到位12个,正在整改2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细化责任,紧张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高位推动。资溪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剑峰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高度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上下联动,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委逐条讨论、逐句琢磨,剖析根源、深入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严谨踏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中共资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14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以附件形式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对14项具体问题的子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强调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是加强调度,全程跟进。整改方案下发以来,局党委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标准,局党委书记在每周的党委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调度、布置工作时,将整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围绕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勇于担当,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浮在表面。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了《资溪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下发了《资溪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坚持每周一下午为固定学习日,将党委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议分开进行,从6月27日至今共组织10次中心组学习(其中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学理论、谈感想。二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加强了“学习强国”、“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等学习平台的运用和调度,每周通报一次“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截止10月30日,我局“学习强国”平台10000分以上积分人员达73人,其中12000分1人;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参加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2019年4月以来,资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共转载推送各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文章20余篇,让党员民警学有所学、学有所得。三是进一步严格思想政治建设考核。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考试考核纳入大练兵工作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全县公安机关理论考试,考试情况纳入年度总考核。 2.“四个意识”不够强,落实县委中心工作有偏差。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如党委书记徐剑峰、副局长何曙、政治处主任余虹参加第一支部、十三支部党员活动,在嵩市镇红一、三军团指挥部旧址共同回顾入党心路历程;再如党委委员、副政委龚资平参加第二支部、三支部、十一支部党员活动,在金溪后龚红一方面司令部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党员第一身份的意识。三是加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下发了《关于强化“四个意识”强力推进县委中心工作的通知》,对强力推进县委中心工作做了强调部署,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责任表,将责任落实到人。四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力做好“城市双创”工作,县局负责的火车站片区卫生多次受到县里表扬;2019年9月4日起,全县启动电动车挂牌。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关于 <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县局党委上半年已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健全完善《资溪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定期组织相关单位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形成相关材料,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性的认识。二是坚守舆论引导工作底线。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思路,继续配合好文明城市创建、护航全域旅游发展等重点项目,做到网上网下、内宣外宣同步发力,全力唱响舆论引导主旋律。2019年5月7日妥善处置一起网传“二中门口出现以利诱学生上车引路,疑似实施不法侵害”的网络谣言,正确引导了网民,维护了健康的网络环境。三是健全网评员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已派出科技信息部民警赴市局培训4人次。积极参与县委宣传部、市局宣传处组织网评任务,参与任务网评员达100余人次。四是坚持做好本单位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坚持编发、转载党的理论知识、正能量宣传的文章。 (二)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端正思想态度,提升政治站位。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已召开一次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剖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责任制。局扫黑办联合督察大队组织现场督查3次。三是局纪委已约谈将办结案件作为涉黑涉恶线索上报的派出所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共约谈2名民警。四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相关精神和知识;走进群众家中,面对面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局机关及派出所均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网上举报电子信箱注册完毕;所有派出所都在其辖区张贴规范性的宣传标语,所有警车醒目位置张贴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各派出所辖区娱乐场所均已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宣传氛围逐步浓厚。2019年以来共深入社区、村户宣传10余次,资溪公安微信公众号转载、编发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信息40余条。五是根据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侦查打击组、打击专业队的人员。2019年7月1日,局党委会研究讨论调整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专业打击队成员名单,并专题听取了扫黑除恶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2.深挖彻查不够,部分线索核查不深入不细致。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其中一起案件延期整改。一是联合检察院对之前办理的已经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召开总结会,分析讨论案件中仍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二是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培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县扫黑办下发的线索核查方案,共举办培训3次。三是民警深入辖区、走村入户开展线索核查,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四是对巡察指出的一条线索已成立专案组,案件侦办正在有序进行。五是对巡察中指出的赌博案等案件已经再次调查取证完毕。 3.履行职责不严,部分案件办理存在违规问题。一是存在消极办案,降格处理现象。二是对涉案人员处罚不力。三是办案程序不符合规定。四是取保候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仅有一起案件因价值认定结果尚未出结果,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该起案件启动对相关人员询问,已委托物价部门对损坏物品进行价值认定,目前还未出结果,已报县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鉴定部门。 (三)选人用人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拓宽思路,多渠道搭建发展平台。其一,将2019年我局社会招考民警,明确限定为资溪户籍,招录资溪籍民警1名(具备计算机专长,已完成政审、入警审批),为招录本地籍人才、培养技术接班人打下基础。其二,2019年以来,共派出4名民警在市局跟班一年以上,派出10余名民警参与省厅、市局扫黑除恶专案调查、线索核查,在跟班和办案的同时学习业务、提升水平。派出4人次参与心理咨询培训,为警营心理疏导、心理安慰奠定良好的基础。其三,2018年以来提拔重用3名技术人员,其中1名提拔为副科级。其四,积极与人社局沟通,解决外地籍民警的人才公寓安排,将拴心留人工作落到实处,共有5名外地籍民警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其五,深入推行《资溪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资溪县公安局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选拨任用机制,通过建设“人才强警”干部库等措施,从发现、培养、使用到提拔形成一整套体系,将优秀年轻干部按照近、中、长培养期限进行分类培养、梯次配备,减少人才脱节,出现断层。三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外调人员编制长期留县局的问题,县局与交警大队、县局各部门的混岗混编问题。在外挂职人员已返回县局工作。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局机关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调研,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使用目前借调人员。 2.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2019年3月6日,召开了党支部书记述职暨党建工作推进会,4月30日组织召开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进一步凝聚加强公安党建工作的共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多批次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培训(含参加市、县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党建工作台账等四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全面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常态化督促检查。局政治处联合局督察大队于5月、8月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基础工作规范建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实时列出负面清单,视情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分析问题,明确整改意见。 (2)党支部换届和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程序和操作方法,杜绝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出现问题。二是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完善《中共资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全程纪实,规范档案,规范党委会审批流程。三是积极组织分管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参加县委组织部轮训,已组织5批次70余人参加轮训,通过轮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强调发展党员审核把关及程序规定。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2019年5月21日审批五名发展对象入党,8月13日研究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3人次、接收预备党员3人次,严格按照程序规定逐人介绍情况、党委逐个审议和表决。 (3)党费收缴管理存在不足。局退休党员均按5元/月的标准缴纳党费,未按规定计算缴纳标准;退休党支部2015年度党费于2017年1月缴纳,2018年度党费还未缴纳;局党委下属15个党支部均未有党费登记簿,仅有全局党费收缴表格,部分党支部没有保留近三年党费上缴收据。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下发《资溪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党费缴纳标准、缴纳时间、上缴时限、使用管理等。二是实时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要求每个党支部每月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进行缴纳党费,登记好《党员缴费证》、《党费缴纳登记簿》;每季度党支部上缴本党支部党费到局政治处,同时开具党费收缴收据,并粘贴《党费缴纳登记簿》。三是退休党支部党员2018年党费在2019年4月上旬已缴纳。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重新测算了退休党员的党费,并由退休党支部负责逐月收齐缴纳。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态化;二是清理、修改不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与措施,完善会议、学习等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务求实效;三是强化对制度落实,活动实效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召开重要会议后,即抓会议精神落实会议,每月对机关基层所队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一次,确保制度不会落空,活动不走过场。截止目前,共发督察通报5次,节前廉情预警2次,廉政谈话22次,内网转发各类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通报10余次。四是交警已建立“三早”预警机制落实情况台账,同步建立队伍风险预警机制,每月分析当前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预警谈话提醒纠正。 2.“怕、慢、假、庸、散”的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强化班子成员“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以作风建设,党员固定活动日,红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户外拉练活动,牢固大局意识、团队意识。三是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考核机制,促进工作扎实开展。三是狠抓业务培训,警务技能培训,共组织夜校培训9场,480余人次参训。五是形成以政治处、纪检督察严查工作模式,加强日常监督,做到事前有上报,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通报。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资金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款项。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交警大队采取大队领导包人包退的方式,主动上门,交警大队已全部追缴违规发放款项,上缴至县纪检账户中,并追缴了2015年为干职工支付的医保个人缴款。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了全县公安机关津补贴政法专项经费、三公消费和财务管理问题整改工作,重点整治资金支付、项目资金提前超付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审核把关,堵塞风险隐患,健全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报销流程和相关程序,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二是从2018年开始,我局已按照相关文件逐步规范各项资金的支付方式,截至到2018年12月,已整改到位。2019年开始,已经形成了一套合理合规的资金支付制度,凡是支付到对公账户的资金,必须直接支付到该对公账户,不允许转付、代付;凡是支付到个人账户的资金,必须支付到该个人账户,或者在发放表上亲笔签字,否则不予发放。 3.关于建设项目提前超付工程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交警大队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切实掌握装备采购规定流程,加强上级下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使用要求专款专用。 4.关于各类设备采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我局2017年5月份有一笔触摸电脑采购项目存在不合规情况,已召开财务整改专题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采购制度,做到采购程序合法合理合规已整改到位。 (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党委班子成员、科所队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二是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三是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四是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抓实主体责任监督。第一、坚持党委书记每年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采取现场听述职、书面述职及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听取落实责任情况汇报。第二、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谈话提醒。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化经常化,谈话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9年以来,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民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或约谈,对有关问题线索的科室负责人的进行谈话处置,共计65人次;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不定期地督促检查指导,坚持实时录入“两个责任”监管平台。第三、党委班子成员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后对分管部门当月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点评。 2.局纪委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提高监督责任意识,强化纪检人员担当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今年共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夜校培训十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并延伸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党纪党规,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加大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督查力度,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截止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65人次。 三、立足长远,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全面深刻的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许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党委清醒地意识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公安实际工作中。 (一)聚焦重点难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对于未办结的问题进行延期整改,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目前我局申请延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对于深挖彻查不够,部分线索核查不深入不细致问题。关于一起案件线索核查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已经成立专案组,目前已对一名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案件侦办正在有序进行,因案件较为复杂,已经申请延期。 2、对于履行职责不严,部分案件办理存在违规问题。关于一起寻衅滋事案办理存在违规问题,对该起案件已经开展再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已委托物价部门对损坏物品进行价值认定,目前还未出结果,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已经申请延期。 (二)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落地 1.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延伸。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履职担当。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构建严密的责任网络,确保党风廉政网络无死角;二是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三是抓问责。对那种只想要权力不想担责任,搞好人主义的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2.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地。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常抓不懈,紧扣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列出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消除盲区。同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强化对制度落实、活动实效等情况的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民警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公安工作有序发展的过程。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政治建警,大力开展严打斗争和扫黑除恶,强化维稳安保措施落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和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5791613,通讯地址:江西省资溪县泰伯大道66号,邮编335300,电子邮箱:zxxga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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