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资溪县纪委监委对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孙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审查,孙和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任县环保局主任科员、保留正科级待遇、二级主任科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娱乐;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对县环保局违规套取43.034万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对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委务会讨论,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孙和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