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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0-26 15:38:39

2018年7月17日至9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通过一个多月的深入了解,排查出一批存在多年的现实问题。抓好这些问题的整改,就是排毒祛病、强身健体。为此,作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我始终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上来。在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本人及时召开党组会,制定《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详细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求全局上下端正态度、诚心诚意、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从自身上看问题,从主观上找原因,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真查真改、立改立行,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以整改的扎实成效推动财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高度重视,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我深刻认识到决不能讳疾忌医,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正视错误、承担责任,知过能改方可贵,局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必须以闻过则喜的胸襟、敢于担当的品格,对反馈意见“签字背书”“立此存照”,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督促、亲自追责问效。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督促好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以积极的姿态抓好整改。一是积极行动、亲力亲为。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及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吴建华同志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明确要求,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逐项查找原因,并研究制定《县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成立了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本人担任组长。二是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查出的24个问题进行分类细化,梳理出6类36个问题,每项整改内容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完成时限。组织全局上下倒排时间,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明确牵头领导亲自抓、经常抓、抓经常,随时随地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存在问题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追责。为确保整改效果,要求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整改进度,及时听取局整改办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对因整改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原因造成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通过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有助于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助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因此,我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当成当前及今后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同时举一反三,对巡察出来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挖细剖。现将已完成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注重实效不够

整改情况:利用局党组会、干职工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一次十九大知识的学习考试,组织党员干部精读细读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财政为民学习教育微信群,发布十九大精神、党的理论知识、典型案例通报、反腐败系列文件,转发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干职工积极参与学习讨论。使全体干职工全面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主要内涵,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

2、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始终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针对预算绩效评价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10月,制定出台了《资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资溪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资财字[2018]88号),并对2019年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由单位申报绩效目标,2019年开始将对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经费4193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真正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职能。二是针对执行政府抄告单不力的问题。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资财字[2018]58号),严格办文时限,加强干职工履职力度,坚决执行政府抄告单要求;三是针对履行扶贫资金牵头职责不力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代拟了《资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及绩效评价做出明确的规定;联合县扶贫移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及优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对产业扶贫资金的报账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实行对各乡镇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每周一统计,两周一通报制度,切实加强监管,履行好扶贫资金牵头职责。

3、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凸显,自我革新的担当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活动。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为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研究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提醒谈话”活动的通知》,分别与存在违规问题的股室(所)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直面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深入自查,分管领导督促检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问题不在发生;二是要求各股室(所)、局属单位严格执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对账工作的通知(试行)》(资财字〔2017〕10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资财字〔2017〕141号)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乡财已对出借大额资金全部开展催缴,涉及司法诉讼的,正在配合马头山镇政府走司法途径追回资金;三是成立了资溪县财政局内控委员会,根据2016年8月局下发了《资溪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和《资溪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安排乡财局下发《资溪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安排各股室于2018年10月按要求下发了《资溪县财政局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十个内部控制办法文件,明确内控监管内容、监管职责、监管程序和责任追究,完成了县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四是研究决定每年实行定期内审检查制度,不断扩大内审工作检查面,同时强化对内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列出整改清单,要求责任部门一条不漏的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4、意识形态工作手段不多

整改情况:10月8日,研究制定出《资溪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资溪县财政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 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创新工作,利用微信、横幅、电子屏等媒介宣传党的政策、理论,积极运用微信群开展典型案例通报、法律法规解读等学习,全面掌控全局干职工思想,深入调查干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理想信念,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聘请了党纪实践员、政策实践员等7名文明实践员。今年11月22日下午,邀请到党纪实践员—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审理室负责人张素芬同志为我们上廉政课,宣讲《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选人用人和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干部交流力度不够、轮岗不力

整改情况:11月20日召开党组会,针对干部交流不力,出现在一个股级岗位工作十年以上的情况,导致干部职工缺乏多岗位的锻炼和基层工作经验的问题。研究决定对17名机关股室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工作人员、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对部分乡镇所长进行互调,促进了全局干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控制住滋生廉政风险。针对部分基层财政所存在人员不足,普遍“2+1”模式,编制身份也有待进一步理顺的问题,研究决定,今后凡新增事业编制人员,均需要到乡镇财政所进行锻炼。

2、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在11月24日召开的巡察反馈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自身情况和分管工作实际深入剖析,严肃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时不得以职务相称,要以同志相称,要有“辣味”和“火药味”,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二是严格按照局制定的党组会议、班子会会议要求确定会议议题,于2018年7月份区分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并对党组会议、班子会会议记录本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推进党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议事效率。 

3、“三会一课”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直属工委2018年10月26日批准,我局机关党委下设三个支部,分别为第一支部、第二支部、老干部支部,不再设五个党小组;二是要求各支部及党员大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课计划,组织人员定期上党课,按时开展机关党委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及党员大会,学习上级党建精神及研究部署各项党建工作。

4、党费未按规定基数计算缴纳

整改情况:针对2017年党费计算基数没有将个人公积金金额包含进去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计算2017年党费,少交的党费已于11月前全部补齐,合计补缴3952元。

5、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18年下半年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4次;二是研究制定出《资溪县财政局党员发展计划》(资财党组字[2018]11号),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快党员发展进程、积极主动地做好优秀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已有党员发展对象2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四是于2018年9月26日,指派党支部书记黄宏政等一行5人专程到临川区财政局取经,学习兄弟单位“党建+培植财源”、“党建+阳光财政”、“党建+机关文化”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党建思路,提高党建水平。

6、支委人员调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经县直属工委批准,同意我局成立财政局机关党委,下设三个支部,分别为第一支部、第二支部、老干部支部。并于2018年12月18日,通过召开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出5名机关党委委员。会后及时召开了第一次局机关党委委员会,选举出龚政强为机关党委书记、林小升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活动奖励

整改情况:要求局工会严格按照省总工会最新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标准执行,禁止有超标准、超范围的情况发生,严格按照省市县总工会的要求,组织相关工会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总工会备案。

2、超人员发放信访、综治岗位津贴且存在挪用行政经费发放工会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核算中心重新审核发放信访、综治人员,已经将多发放的综治信访津贴26780元上缴国库;二是对于支出未在工会活动费中列支,已恢复正确的账务处理,将会计科目调整为工会经费支出。

3、违规报销私车费用问题较为突出及违规报销土特产及酒水等礼品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对乌石财政所长谭双明,石峡财政所长严鹏,嵩市财政所长程晓方,高田财政所长章渭华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费用全部退回县财政账户,高田财政退回违规费用3000元;乌石财政所退回违规费用10816元(住宿费296元、2016年私车加油费用5000元、2017年私车加油费用5520元);嵩市财政所退回违规报销土特产及酒水等礼品支出费用7380元;石峡财政所退回违规费用28872元;三是制定资溪县财政局《关于重申落实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相关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流程,加强监管;四是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中约谈会,就正风肃纪、工作纪律做了进一步强调。要求财政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切实转变财政作风,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越法律红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牢牢守住廉洁的底线,确保财政干部两安全;五是对相关违规人员记录在廉洁风险记分管理系统并进行了扣分。

4、公务接待餐费偏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资溪县财政局《关于重申落实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相关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财政所公务接待开支管理。二是要求鹤城财政所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公务接待公函、电函、用餐前审批等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待;从简安排村社区相关培训;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确保只增不减,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27086元,比上年同期36571元下降26%。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9年撤销一体化中心、综改办等临时机构的独立核算账户,全部并入局机关财务;四是对于招待对象,特别是客商、外商等接待严格把关,要求按照县里接待客商相关制度规定,加以规范,严格把关每一笔支出,做到三公支出每年只减不增.

5、食堂开办不“节俭”,费用报销逐年大增

整改情况:一是勒令各乡镇财政所食堂关闭,解散食堂人员并停发临时工资,所干职工在政府食堂搭膳用餐,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员工自行负担。二是严格费用管理制度,做到“三单合一”手续齐全方予以报销,今后局机关食堂严格按照县公消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食堂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6、干部作风不同程度存在“怕慢假庸散”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活动,分管领导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股室(单位、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他们严格遵守“财政八项服务承诺”,切实杜绝“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二是组织股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约谈,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正风肃纪、工作纪律等做了强调;三是对于高阜镇财政所2015年度工作总结、马头山镇财政所2016年度工作总结出现的抄袭情况,勒令全部重新写过,要求挂所领导以后严格检查。

(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国库资金拨付审批手续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对所有的“拨款通知单”都进行梳理,对无经办人签字或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无签字的,均报相关人员补签字。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国库资金的拨付管理,对签字程序未到位的,均退回相关业务股室,要求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后,再予以拨付资金,同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加强风险责任股室的风险提示。

2、核算中心存在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督促核算中心召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对整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人,做到及时整改;二是组织中心成员深入学习财政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三是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奖惩制度,所有预算单位(含临时机构)的开支一律纳入公务费一体化监管;四是对财政系统单位的财务报账,以财务法规为标准,加强审核,防止“灯下黑”现象。

3、“眼皮底下”存在监督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对负责人王喜明、责任人颜小毛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要求相关人员对违规开支和套取资金全部予以退回原账户,颜小毛将用于补助其私车下乡费用14710元退回财政局;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9年撤销一体化中心、综改办等临时机构的独立核算账户,均纳入局机关财务;四是对相关违规人员记录在廉洁风险记分管理系统并进行了扣分。

4、纪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早抓小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情家访活动,做到每次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必须结合自身的岗位,提出自己的想法;二是要求每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资溪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做表率的规定》文件执行到位。三是组织股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约谈,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正风肃纪、工作纪律等做了强调。

5、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资财字〔2017〕141号)文件规定;二是2018年11月,研究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人民银行清算制,将乡财实有资金账户全部划归国库统一管理,全部通过财政大平台进行指标控制,坚决杜绝大额资金出借情况发生,目前出现的出借资金情况正在走司法途径;三是于2018年10月按要求下发了十个内部控制办法,明确了内控监管内容、监管职责、监管程序和责任追究,完成了县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四是对乌石镇财政所人员进行调整,规定今后严禁将有亲戚关系的人员安排在同一部门,另外,凡新增事业编制人员,均要到乡镇财政所进行锻炼;五是对相关违规人员记录在廉洁风险记分管理系统并进行了扣分。

6、存在违纪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违规报销资金。石峡乡已退回违规报销费用28872元,乡财局退回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用87元;二是对相关违规人员记录在廉洁风险记分管理系统并进行了扣分。

7、购买办公设备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有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对购买的办公设备全部作固定资产分录和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补充明细清单;二是加强检查整改。一方面每年实行定期内审检查制度,且不断扩大内审工作检查面;另一方面加强对内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列出整改清单,要求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一条不漏的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国资管理,要求国资股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加强指导、规范操作。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财政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

“问题”不解决,那便永远都是“问题”。任何的推诿、掩饰、视而不见都是“不作为”。我认识到整改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需要长抓不懈。

1、强化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对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现象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敏感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制度的贯彻执行;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纪律教育,加强党纪条规及法律知识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使廉洁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2、建立长效机制。2019年,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研究制订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3、持续抓好整改。坚持人员不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丁点都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