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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后,中共资溪公路分局党支部整改到位了吗?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1-03 10:03:24

根据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4月10日至5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资溪县公路分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18年7月25日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该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16个。党支部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部署情况

1.抓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行动自觉。

2018年7月25日,在县委第一巡察组专题反馈会后,县公路分局党支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对县公路分局党支部常规巡察的反馈意见”的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职工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对该局党支部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

2.细化分工,明晰整改责任。

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经过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资溪公路分局党支部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出《资溪公路分局党支部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帐》,逐条确定了每条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做到有的放矢。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缺失,没有将相关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没有召开过相关会议,更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县委县政府有关移风易俗文件精神未进行会议传达和贯彻。

一是制定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印发《资溪公路分局关于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资路党字〔2018〕6号),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依托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完成课程安排,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保证及时到位,对于县委县政府有关移风易俗文件精神等召开会议及时进行传达和贯彻;三是7月25日巡察反馈会议之后,党支部立即召开了整改落实会议,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提上支委会议事日程,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半年或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重业务轻政治学习的情况比较严重,召开会议大都是政务会议代替党务会议。

一是政务会议和党务会议要予以区别,不替代、混为一谈,确保重政治学习和业务两不误;二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按组织部要求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的主题学习活动,加强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加强经验交流,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加强政治学习、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借鉴先进做法,围绕政治学习带动业务知识的提高;四是厘清业务与政治的关系,找准政治学习促业务的切入点,积极主动地把政治理论学习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做到政治和业务学习协调同步。组织观看电影《浴血广昌》,运用三个案例的通报等,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3.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支部领导干部没有发挥良好的表率作用,学习纯粹流于形式。

一是党支部坚持学习制度。每月下发党员固定活动日文件,明确学习时间、主题内容、地点、参学人员,将上级党委要求的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集中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下团组系列讲话》《红色家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等;二是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坚持学习培训签名,除特殊原因之外,不得无故请假;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良好表率作用,推崇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学习作风。谢强通过县电视台廉政访谈向社会报告公路分局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四是制定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负面清单”(共四个方面12点)、机关干部使用微信日常行为规范(10条严禁),督促转变干部作风建设。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4.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未按程序开展,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看到批评和自该批评记录。

一是党支部书记加强学习,对党支部各会议程序更进一步的学习掌握,熟记于脑海;二是党支部严格按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定于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会议。会前组织学习、确定主题、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步骤,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会议记录。

5.部分党支部会议掺杂政务工作,党政会议不分。

党支部会议和政务工作会议彻底分开,会议记录做到各执一本,专人记录。

6.2015年没有党支部会议记录,直接将2012年度的会议记录、时间改成2015年。

一是按时召开党支部会议,严格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保证按时规范记录,不掺杂政务会议,杜绝形式主义;二是党支部加强管理,由专人专柜保存管理。

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7年度的党员固定活动日没有按时、按主题召开。

一是党支部已强化意识,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2018年“党员固定活动日”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1至3天,要求按主题开展,并按时把开展台帐及图文资料送达交通局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三是党支部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局党委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党课,邀请分管领导上党课,学习内容要丰富多样。上半年完成的党课课题有:“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使命呼唤担当”、“支部建在连上”。

8.党员资料不规范,党员的基本信息表、民主评议党员均无上级党委意见和盖章。

一是加强同上级党委的及时沟通,对不规范的党员资料重新整理规范化;二是派专人与上级党委联系,对党员的基本信息表、民主评议党员遗漏党委意见和盖章的将逐一检查完善。

9.党费收缴存在已收未交和未按规定标准收取的情况。其中已收未交情况:2015年组织委员共收取16名党员党费1026元,实际上交交通局党委党费为760元,少交266元;2016年共收取17名党员党费1596元,实际上交交通局党委党费为1566元,少交30元,两年合计已收未上交党费296元;未按标准收取党费情况:2015年每人每月上缴党费为3元至8元不等,2016年每人每月上缴党费为3元至14元不等,没有按规定比例收取。

一是贯彻立行立改的原则,支部领导批评负责的组织委员,要求说明党费收缴情况,做出书面检讨,按规定比例收取党费,这部分已收未交的党费296元,已上交交通局党委;二是严格党费收缴制度,确定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为交纳党费时间,按《党章》规定收缴个人党费。党支部要将收取党费的比例和每个党员的工资收入情况列出清单,予以公示,让每个党员能够了解清楚应交多少党费,从而做到自觉交纳党费。

10.制度没有与时俱进更新且执行不到位。有些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有些制度明显已过时,没有更改或重新制定。

一是参照现有制度标准,根据分局实际情况,全面筛查单位所有制度,明确尚存制度的适用性、时效性,对明显过时或者不适应当前规定要求的,修改或重新制订;二是排查制度中的文字错误、署名落款以及容易让人误解的地方,确保准确无误;三是加强日常制度管人管事,杜绝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均没有上会研究。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分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要通过行政会议和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确保有会议记录人员参加,做好详细记录;二是党政主要领导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制度。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春节加班工资。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反馈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放春节加班工资专题会议,妥善沟通取得职工的支持,按规定退回相应的春节加班工资,商定分两个阶段全额退回。即2016年春节加班工资25599元从9月份职工工资中扣除,2017年春节加班工资31658元从10月份职工工资中予以扣除。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合理范围内发放津贴补贴;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发放个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严禁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13.大量提现并现金支付,违反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一是通过会议沟通取得基层工作者的理解,正确处理分局工作面点多面广,人员分散,甚至有些工作者长期远离城镇等因素造成银行代发不具备条件的问题,纠正过去现金支付方式,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二是经常对单位负责人、会计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金管理教育,增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自律意识。

14.不正确的账务处理方式,导致出纳往来账户大量金额挂账。

一是加强财务制度的严格落实,规范“应收单位—出纳”账户,核销账户贷记40000元,避免出纳往来账户大量金额挂账;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对年度财务预结算情况进行公示。

15.公务接待一律没有接待清单和公函,存在廉洁风险。财务上报销的所有招待费用餐费发票,只是在消费菜单上注明“电函”“上级来人”“市局来人”及“招待客商”等,没有任何接待清单和公函。

一是重新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在备案商家公务接待上实行消费清单“五单合一”报账制;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超出规定标准的不予报账,超支部分由参与接待的个人承担;三是在公务接待中,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严禁大吃大喝,不提供香烟,全面禁酒;四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客人数,杜绝同城吃请现象,不安排任何高消费娱乐活动。

16.存在挪用公路小修保养专项资金用于分局行政管理费开支的情况。

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处理好小修保养专项资金和行政管理开支存在的缺口问题。

如对县公路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有疑问,请向县公路局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794-579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