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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溪县委机关第八党支部(民宗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0-23 16:03:0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18年4月10日至5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机关第八党支部(民宗局)进行了巡察,7月20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县民宗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三方面10个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根据县委巡察办《关于巡察县委机关第八党支部(民宗局)的反馈意见》(资巡办字〔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民宗局坚决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整改,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深入推进,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1、注重学习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民宗局迅速召开局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狠抓整改工作部署和落实。通过学习,提高了全局干部对巡察整改的思想意识,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真诚中肯。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局长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资溪县委机关总支第八支部(民宗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局长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第八支部组织委员,全面负责民宗局整改工作,协调第八党支部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以抓细抓全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单位未建立相关议事制度,没有局务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建立《局务会议制度》,局干部每月除参加统战部工作例会外,民宗局每月组织召开1次局务会议,传达省、市局民族宗教工作部署、有关决议、决定,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和交办的有关重大事项等。

2、“三重一大”研究没有形成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一是加大学习力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认识,通过多次参加统战部工作例会和召开民宗局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为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三重一大”工作落到实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上,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有会议记录可查。截止目前,民宗局共集体决策重大事项4项,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传达学习,补齐工作台账,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宗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县各宗教场所在暑期不准办学生宗教培训班,不准在公共场所传教等行为,把新风尚带进教堂、上讲台。

4、深入宗教点、少数民族村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到位,打击基督教私设点等工作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一是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今年6月8日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传道员开展宗教政策培训,6月13日组织乡(镇、场)分管宗教领导和派出所干警开展新《条例》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宣传期间,购买了《宗教事务条例》1000余本,印发了3000份《条例宣传提要》和资料发放到各部门、乡(镇、场)、各宗教场所;二是开展全县宗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公共场所场所乱传教、部分党员信教的乱象。针对全县排查出的9处私设聚会点,综合施策,逐个突破。目前,全县9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全部取缔,156名信徒被解散,对8名信教党员进行教育转化,联合卫计委、民政局妥善处理公共场所传教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员教育形式单一,流于形式,“两学一做”活动主要以县委第八支部学习活动为主,单位自行开展学习活动不多,主要以学习为主,与岗位工作相结合相促进做得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因民宗局与统战部、工商联、面包办是联合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参加第八部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集中学习,每两个月组织干部参加第八支部挂点村调研、走访贫困户、读红色家书、宣读入党誓词等活动。根据县委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办发〔2018〕25号)文件规定,民宗局每年安排100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走访困难、生病、老党员,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没有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整改措施和成效:已整改到位。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学习,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廉政纪录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明确局长主体责任和 “一岗双责”责任,局长与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局长与干部谈话谈心,定期对各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进行考核检查,使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落地生根。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在招待市局、其他县市和宗教界开会出现中餐饮酒的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整治“酒桌办公”现象,建立民宗局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包括所有含酒精类饮品),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举报,彻底遏制公务接待上酒现象。

3、2015年—2016年单位报销加油租车费用过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组织局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文件精神,对照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在县内下乡采用坐班车、个人私车、电瓶车的方式出行,出县参加会议、联系工作才能到公车平台中心调车。

4、审计发现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挤占、更改项目用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增强单位领导法制意识,认真学习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充分认识其严肃性、权威性与强制性。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预决算、经费和支出的管理,做到每一笔经费都按照年初单位预算各项经济分类科目开支,今后杜绝挤占、更改项目用处的问题发生。

5、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整改到位。深入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纪律挺在前,严禁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格全局财务管理,做到依法依规管理财务。严格执行《江西省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民族宗教的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法,项目大额支出按照政府采购办法执行,发票报销按要求将明细清单与发票一起交县核算中心存档。

三、坚持不懈巩固整改成果

今后,县民宗局将始终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10个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抓紧抓牢“两个责任”。将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使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