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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关于6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酒驾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2-20 14:52:47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资溪县纪委县监委实名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酒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乌石中学工会主席邱德权参与赌博问题。2018年2月23日,邱德权与其他2名群众在县城一宾馆内利用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邱德权受到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邱德权受到记过处分。

乌石镇新月村民兵连长雷建伟、无职党员兰建红参与赌博问题。2019年12月11日,雷建伟、兰建红与其他3名群众在乌石镇草坪村一民房内用骨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雷建伟、兰建红均受到行政拘留11日、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收缴赌资810元。2020年1月,雷建伟、兰建红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陈志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4月10日,陈志峰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陈志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发改委工作人员吴旭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8月24日,吴旭华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吴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职业中学教师许水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9月12日,许水鹰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许水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蔡永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2月14日,蔡永华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蔡永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顶风参与赌博、酒驾,其违纪违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春节期间是违规吃喝、打牌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在节日走亲访友、相聚言欢时,牢记“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和放松心态;要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和法纪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典范,引领社会风气向好向上向善。

通报强调,全县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来源 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