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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资溪廉政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9-28 09:50:5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资溪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供销社主任黄远平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公务接待中餐饮酒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黄远平交待司机先后虚开中石化IC油卡充值发票12张合计金额3.28万元,经黄远平签核后在县供销社下属公司报销,其中支付县供销社用于送礼购买白茶24盒计2.28万元。此外,黄远平在2015年6月10日、6月15日、11月24日3次中午公务接待中提供和饮用酒水,酒水费用合计474元。2019年12月,黄远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县城管局市场服务中心经理兼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付清虎违规领取津补贴、用公款招待私人朋友及公务接待上烟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付清虎在市场服务中心违规重复领取经理津贴、补发工资、绩效工资报酬等共计4.61万元;2017年12月,付清虎用公款支付在县老地方酒店接待私人朋友费用2435元;2018年1月31日,在县家常酒店接待金溪市场服务中心人员,提供阳光利群香烟2包计90元。2020年3月,付清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通报指出,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自警自省自重,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扛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制度建设、教育引导、习惯养成等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作用”,以上率下,促进本地本单位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的举措,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