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把监督挺在前面,近日,广昌县纪委监委印发《广昌县纪委监委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创新“谈话+监督”举措,通过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谈话,切实加强对党的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聚焦政治监督,管到关键处。突出政治监督属性,了解谈话对象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上级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和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十个方面的落实情况,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坚持抓早抓小,管在关键时。监督谈话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帮助分析问题的性质、原因及不良后果,谈话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对监督谈话后仍不改正、不收敛、不知止的,县纪委监委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突出监督重点,管好关键人。在抓早抓小全覆盖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把对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监督谈话摆在重要位置,突出对管钱管事管物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的谈话监督。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10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对11个乡镇、63个县直单位分片认领,按照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谈话,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办法》还就谈话主体、谈话内容、谈话程序、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报告有关情况、表明态度,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材料;要求谈话人要充分准备,周密安排,注意方式方法,精准“点穴”,注重实效;强调《政治监督谈话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应及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广昌县纪委监委 汤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