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宜黄县纪委县监委对抚州市教育体育综合事务中心原主任杨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卫毫无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教育”吃“教育”,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购物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校服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卫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抚州市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卫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卫简历
杨卫,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江西乐安人,大专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