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更是社会和谐之本。无论是在历史的各个时期,我们党都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精准把握民生痛点难点,通过精准监督、强化教育、严惩腐败等多重手段,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要在强化政治监督上让民生政策落地生根。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民生政策从制定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具体而言,要健全“组组”“地地”协同监督、“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保等民生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专项治理和“微腐败”整治行动。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机制,通过定期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优化服务流程和质量,让群众在每一项民生政策中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变化。
要在深化教育引导中厚植为民情怀。一方面,要应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厉查处一批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和危害,形成有力震慑,筑牢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积极挖掘并广泛宣传民生领域中勤政廉政、心系群众、勇于解难的正面典型人物和事迹,通过举办廉政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廉洁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使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中接受廉洁教育的洗礼,激发其向先进看齐、比学赶超的内在动力。
要在拓宽群众参与中汇聚监督合力。要始终将人民群众置于监督工作的核心位置,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等途径,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对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举报。还应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设立“纪检监察为民服务岗”、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方式,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热点问题,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在护航民生福祉的过程中,既要当好“利剑”,又要做好“盾牌”,既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又要热情服务人民群众。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的各项民生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实事中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篇章。(欧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