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资溪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资溪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 (资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邹锋)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资溪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十四届资溪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四届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得到巩固发展,全县政治生态持续保持风清气正。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88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用心学、用情悟、用力做,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政治内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固定党日、干部夜校等集中学习制度,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政治监督,严明纪律规矩,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坚持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圆满完成县监察委员会、县委巡察机构组建,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扎实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严格按照程序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和乡(镇、场)纪委的领导。县纪委常委会自觉对标更严要求、更高标准,以“三大提升工程”(即监督效能提升工程、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工程和乡镇纪委“有为”提升工程)为抓手,推动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方法作风全方位提升。创新实施实名举报初信初访“两承诺一反馈”、匿名信访举报通报反馈、受处分人员“三回访”等举措,着力解决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实行“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模式,成立4个执纪执法协作片区,统筹整合纪检监察力量,通过创新“联合审理”“双审把关”“三堂会审”等工作机制,有效破解执纪审查力量不足、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深化乡镇(场)纪委“两化”建设,推行乡案县审、片区协作、交叉审查等工作机制,乡镇纪委工作活力日益焕发、履职成效明显提升,切实推动了乡镇纪委更加“有作为”。仅2020年,全县7个乡镇纪委立案28件,同比增长100%,自办案件7件,同比增长600%。 (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聚力聚焦监督第一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协助县委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健全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县纪委书记对7个乡镇党委班子主要成员开展政治谈话,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纪委派员对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探索创新监督有效方式,制定《资溪县干部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方案》,深化同级党委监督,落实“三色三书”预警提醒机制,针对不同问题,及时向分管县领导分发绿色履责建议书、橙色纪律提醒书、红色督促整改书,压实“两个责任”。2016年以来,累计向65名县级领导干部发放纪律提醒书、对18名县级领导干部发放履责建议书,向36个党组织下发督促整改书。借鉴机动车驾照管理模式,首创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系统,将全县89个单位、部门4122名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对监督对象出现的100种轻微违纪情形进行记分制监督,实施以来,共对77个单位党组织309人累计591分,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开展党员“三亮一公开”(亮身份、亮家训、亮承诺、公开举报电话)活动,做实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日常监督,中纪委网站、新华网、江西新闻网和江西卫视新闻联播等媒体对这一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我县的“廉政驾照”监督系统、县纪委委员调研评议县委委员“一对一”监督模式以及“三书”提醒督促防范机制等工作,均获得省纪委省监委肯定。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4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33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58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655人次、249人次、28人次、26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4.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决追责问责,对推动“三大攻坚战”、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18个党组织和4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四)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6年以来,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全县“一桌餐”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谢师宴”“升学宴”变味走样乱象,及时制定下发通知,明确“六个严禁”纪律要求。部署开展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打牌赌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查“病灶”、找“穴位”,共梳理出包括“文山会海” “挂牌热”、监督检查多、考核内容多、工作留痕多等六大方面32个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整改到位。开展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76人次,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扎实开展冒名顶替上大学专项清查处置工作,核清问题线索2件;监督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开展“办事最难窗口”评选、电视专题访谈等活动。近五年,全县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问题126起,处理1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 (五)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县委坚持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常态化领导,县纪委协助县委修订《中共资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9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立案查处科级干部90人。全要素适用12种调查措施,对9人采取留置措施,果断查处了龙为民、章俊清、余明祥、潘资华等一批腐败分子。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6年以来,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9起,处理1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起,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市率先完成2013年以来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689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同时,及时梳理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条规,举办“监察法暨家廉文化作品文艺汇演”“诵读红色家书”等活动,打造“家风家训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强化理念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深化“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出台《坚持“三不一体”理念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剖析,精选教育、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6起典型案例为试点,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拍摄《家风童谣》《廉洁文明家风公益广告》《山风》等作品,在县行政中心大厅、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播出,并被中纪委网站、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学习强国等平台采用展播。2016年以来,资溪县纪委监委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中央级媒体,江西电视台、江西日报等省级媒体和市级媒体分别刊发廉政教育宣传稿件96条、上稿103条、312条。 (七)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县委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县委巡察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三个聚焦要求,探索创新“驻巡”结合、巡审同步、“专员带组”等做法,高质量完成十四届巡察全覆盖任务。强化巡察工作领导,先后召开18 次县委书记专题会、 47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16年以来共完成十二轮常规巡察,三轮机动巡察,四轮专项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对7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和机动式巡察,对78个村(居)党组织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1033个,整改到位996 个,整改率达96.4 %,移交问题线索 129个,立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八)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政治能力、境界情怀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委班子成员带头从严要求自己,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委领导班子坚持常态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政治家访69人次,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和政治谈话36人次,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深入开展全员培训,不断丰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形式,统筹推动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7期、干部夜校21期。坚持以考促学,经常性检验干部学习成效,组织3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集中测试,并对测试成绩进行通报。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坚持每年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意识。坚持刀刃向内,2016年以来处置涉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立案5人,给予5人党纪政务处分,调离纪检监察系统4人,严防“灯下黑”。 五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特别是随着政治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必须聚焦新问题,创新新方式,下更大的功夫加以解决。一是“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到位,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足。有的管党治党思路不清、办法不新、措施不力,担当不足,压力传导不到位,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二是基层和重点领域的腐败顽症还未根除。个别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地方伸向群众的“微腐败”、“蝇贪”之手还未斩断;扶贫开发、民生惠民、“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三是“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显性渐少、隐性渐深,“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有的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调门高落实差、表态多行动少;基层负担较重,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上下一般粗”“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等的问题依然突出。四是作风建设有待深化。部分党员干部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工作中“混日子”、“打太极”,信奉“不做事就不惹事,也就不出事”;一些部门的关键岗位“中梗阻”现象仍然存在,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扼制。五是自身建设有待提升。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较,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需付出更多努力,能力也还需进一步提升。 今后,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守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坚定政治信仰,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好规范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二是要坚持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更加突出政治监督。要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突出重点、保持高压、形成震慑。三是要坚持以“三不”一体综合治理腐败作为根本方向,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把“三不”一体推进全面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加强正面典型引领,深耕厚植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四是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坚持人民至上,立足职能职责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要坚持把“监督”作为根本职责,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更加注重推进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使监督融入资溪“十四五”建设之中。六是要坚持把建设“纪律铁军”作为根本保障,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始终以刀刃向内的决心锻造队伍,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对不敢监督、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作风漂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严肃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