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中,湖南省蓝山县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前三季度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716条,立案77件,组织处理31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追缴资金438.12万元。
重点围绕生态扶贫、异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专题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打响“攻坚战”。通过建立与治理专题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党委(党组)在集中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牵头单位做到“一专题一报告”,并对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问题有遗漏不销号、整改措施不具体不销号、整改责任不落实不销号、建章立制不到位不销号。同时,还将专题治理情况纳入委内设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月报、季评工作之中,接受评议,查找不足。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坚决做到“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
通过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班子决策前做好调查研究、集体讨论、组织实施等工作,及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健全惠民资金运行保障监督机制,规范设立惠民资金动态监督关口和渠道,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多次组织开展对业务部门资金管理情况的重点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重点抽查情况。针对惠民资金存在多头管理、内部管理、开放管理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积极组织构建部门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整合部门监督力量,形成多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格局。
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和共享制度机制,认真制定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做到专人负责、定期移送、失责必究。同时,积极加强与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各部门问题线索摸排报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湖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