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下午,县纪委监委在县公安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该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章俊清,原刑警大队大队长余明祥两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曾金水到会并讲话。
会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同志宣读了对章俊清、余明祥两人的处分决定,通报了两人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等相关案情。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剑锋就汲取案件教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整改作了警示教育讲话,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县公安局机关党员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不做毫无原则的“老好人”、不做无惧无畏的“糊涂人”,不做悔不当初的“不安人”。县公安局党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统筹精干力量,全面梳理排查,确立本系统权力运行的规程,划清各个工作岗位的权力边界和廉政风险点,厘清详实的权利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实现权利运行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压减权力寻租空间。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探头”功能,监督全局认真抓好权力梳理、风险排查、审批规范、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制度的约束和纪律的权威。
“章俊清、余明祥都是公安战线的老同志,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今天的大会发人深省,为我们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警示教育大会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时刻绷紧纪法之弦。
据悉,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指导县公安局对照章俊清、余明祥严重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和具体指导,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