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临川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杨建华,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江西进贤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至1988年8月,资溪县马头山公社,马头山乡工作,任公社主任,乡团委书记、党委秘书;1988年8月至1990年7月,江西行政学院读书,任学院团委委员、农业行政管理系团总支书记;1990年7月1996年10月,资溪县嵩市镇政府工作,先后任党委秘书、副镇长、副书记;1996年10月至1998年10月,资溪县石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资溪县高田乡、欧溪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2年12月至2008年10月,资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10月至2013年5月,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6月至2019年1月,南丰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月至今,任南丰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