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3月22日开始,共一个半月时间:对县文广局、电视台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工作内容
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机关党建及党组织生活情况,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落实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反映。
(1)巡察组负责人、举报电话(15179455585)
(2)举报电子邮箱:(zxxxcz03@163.com)
(3)意见箱设置地点:各单位办公楼一楼
(4)接访地点:县廉政教育中心三楼第四纪工委(鹤城派出所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单位正常工作。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向信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
中共资溪县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