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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县环保局开展常规巡察工作的公告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0-23 11:03:29

根据县委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3月22日起对县环保局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工作内容

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机关党建及党组织生活情况,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落实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反映。

(1)巡察组负责人、举报电话(13979453852)

(2)举报电子邮箱:(zxxxcz02@163.com)

(3)意见箱设置地点:县环保局办公楼一楼

(4)接访地点:县廉政教育中心三楼第三纪工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单位正常工作。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向信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



中共资溪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