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资溪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9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开展了巡察工作,2018年11月7日向该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根据县委巡察办《关于巡察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的反馈意见》(资巡办字〔2018〕25号)文件精神,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明确整改责任 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迅速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研究部署,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提高思想认识,学习研究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妇联及时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在干职工会议上通报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干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对县妇联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干职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自身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明确领导分工,强化整改责任。为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妇联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研究成立县妇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席陆小娣担任组长,副主席易志明、副主任科员方霞为副组长,周丽娜和余清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志明担任,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整改推进、检查督办等各项工作。通过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坚决将问题解决整改到位。 3、制定问题清单,认真销号整改。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全会干部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分解细化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已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提交干职工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明确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4、建立整改台账,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坚决重新整改。 二、严抓落实,推进整改工作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反馈巡察发现4个方面7个问题,目前其中1个问题目前还在整改中,其余有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情况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县妇联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召开全体干职工集中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撰写个人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认识,为妇女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供思想保证。2018年11月,以全国妇女十二大召开为契机,发挥各级妇联执委作用,组织县妇联兼职副主席余虹、吴春芳、林小红,县妇联执委邱芬、周丽娜等人深入社区、村庄、学校、企业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宣讲,与基层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面对面交流,传播党的声音,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带到妇女群众中,同时通过了解基层妇女的困难和呼声,听取大家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3月以来,县妇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入开展“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三问”大讨论活动。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无部署,无报告,无工作总结”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强化领导,全面部署。及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席陆小娣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席易志明、副主任科员方霞任副组长,其他干职工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多措并举,确保取得成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进村入户宣传宣讲、开展妇女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评先评优等方式,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线上线下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团结引领全县妇女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各乡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重大会议,并三级联动深入社区、村庄、学校、企业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省、市妇代会精神宣讲到基层妇女群众中去;依托全县基层“妇女儿童之家”开展了红色家书诵读、技术培训、阅读、文体活动、以及文明新风、家庭教育、上级精神宣传宣讲等各类活动,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做群众工作。 (二)选人用人和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关于“夯实乡村级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6月底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积极与全县7个乡(镇)主要领导沟通,并已召开各乡镇妇联主席会议,要求各乡镇妇联在半年之内按照省妇联项目建设要求基本建成妇女儿童之家,配备妇联办公室,制作统一标识牌及相关制度上墙,并利用节日开展娱乐活动、文体活动,关爱贫困妇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发挥妇女儿童之家的作用。县妇联已安排2019年度省级妇女儿童民生资金为全县70个行政村、4个社区制作统一标识牌及制度,并对未按规范建设的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督促各乡(镇、场)妇联抓好整改落实,协调相关村(社区)安排妇女儿童之家场所,建章立制,并将制度等上墙,在一年之内将妇女儿童之家建成完善,进而规范全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二是继续在全县妇联系统开展“我是妇联执委 我为妇女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做好妇联执委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妇联执委履职情况台账,要求每名执委都至少联系5名困难妇女、留守儿童或空巢老人,除了保持经常与妇女面对面沟通交流,也可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方式与妇女群众“键对键”实时互动,关心她们的发展需求,每名执委争取为妇女群众协助落实1-2件实事。通过持续深入妇女群众、联系妇女群众、服务妇女群众,使执委履职更加“接地气”,更好地回应妇女期盼。三是县妇联已制定《2018--2020年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规划(送审稿)》,待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可印发给全县各乡(镇、场)妇联,并指导乡村两级妇联科学建立《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妇女小组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水平,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加强对乡、村两级妇联组织人员管理,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学习关于乡村振兴政策、法律法规和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妇联改革后妇女干部职能转变、精准扶贫巾帼行动、清洁家庭、弘扬传承优良好家风等方面内容的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妇联组织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乡镇妇联述职制度》《村(社区)妇联谈心谈话制度》等,对乡村两级妇联组织进行思想引领、业务指导。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1、关于“在办公用品购买和使用上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18年11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妇联迅速组织全体干职工再次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市委《关于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研究完善妇联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资溪县妇联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资溪县妇联勤俭节约管理制度》等,引导全体干职工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奢靡之风,提倡勤俭节约。 2、关于“利用虚假会议签到单及涂改会议签到单日期报销餐饮费、办公费等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加强对报账员财会知识学习,规范和完善票据报销的各项要求,召开会议下发会议通知、做好会议签到表,保留相关会议影像资料,报销票据时复印会议通知、签到表送核算中心做账,做到每一笔经费支出合理规范。 (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关于“违规挪用项目资金列支单位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油费等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18年11月,县妇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研究完善《资溪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资溪县妇联公务消费卡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款的使用管理监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禁违规挪用项目资金列支单位办公经费,特别是加强对预决算、经费和支出的管理,杜绝违规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发生。 2、关于“利用专项资金采购物质上存在分期采购,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违规操作”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县妇联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干职工会议共同讨论研究,并经党小组会议通过后,报请支部会议通过,严禁主要领导“一把抓”。重大支出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要求,严禁项目分期采购,对达到招投标金额的项目坚决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三、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 今后,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长期坚持抓好整改,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新的问题不出现,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加强对本县妇联组织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营造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努力为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纯净资溪”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巡察整改情况有疑问、意见,请与资溪县妇联联系。联系电话:0794-5793538。邮箱:zxxfl5793538@163.com。相关意见建议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单位:资溪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94—5791268。电子邮箱:jxzx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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