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至8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领3个巡察组向县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委机关第六党支部(县档案局)、县残疾人联合党支部(县旅发委、县残联)、县财政局党组、县行政审批局党支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供销社党总支部等6个党组织反馈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饶建平,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冯乐分别参加县财政局党组、县行政审批局党支部反馈会并讲话。
各巡察组长通报了县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政治领导力不强,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联合支部“联而不联”,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引领和推动发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依然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软弱乏力;制度建设空转,廉政风险突出;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等。
冯乐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把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机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梳理,细化措施,把从严从实标准贯穿整改全过程,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见到实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饶建平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营造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作风顽疾;强化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整改报告要“双公开”,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要通过巡察整改,接受多方监督,真正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
本轮巡察反馈会均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参加,体现了县委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视和决心。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27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6个,问题线索22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问题线索已分类移交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