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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向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集中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资溪纪委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9-18 09:11:26

近日,资溪县委第三巡察组向该县市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饶建平出席会议并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这也标志该县县委第三轮巡察进入巡察情况反馈阶段。

据悉,根据该县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0日至5月28日,3个巡察组分别对该县安监局、市管局、民宗局、公路分局、党史办和科协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本轮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68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13个,问题线索11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问题线索将分类移交到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办理。

会议强调,必须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存在的隐患,保持高度警醒,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要求上来。要主动认领,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也负有整改责任,要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省委、市委、县委转变干部作风要求,立即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深入反思,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明确整改措施。要强化责任追究,督促真改实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梳理分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报告“一把手”要亲自把关,签字背书。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抓好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公开整改结果,接受多方监督。整改报告要“双公开”,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