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七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于2019年6月10日至9月9日,对嵩市镇党委、高田乡党委、石峡乡党委、县司法局党组、县统计局党组、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6个党组织及其成员,二级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巡察。
为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开展专项巡视巡察,结合资溪实际,统筹安排好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好脱贫攻坚战政治责任,纠治当前领导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解决工作中特别是脱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从更高层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同时,结合政治巡察的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同时,加强对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网络舆情监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各巡察组设立专门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