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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1-02 16:26:0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0日—12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县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回头看”。2018年1月8日,市委巡察组书面向资溪县委反馈了情况。县委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政治标准、保持政治定力,从严从实从快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整改

一是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书记负总责,县委分管领导总体调度,将整改任务细化为5个方面15个专项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等5名同志分别牵头负责,具体落实到7个乡镇、2个有村林场和11个责任单位。

二是县纪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督导。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跟踪督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告”,对重点单位上门进行督导,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督办函。

三是各责任单位协同推进整改。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7个乡镇、2个有村林场和11个责任单位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督促检查,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做到从严从实、立行立改,举全县之力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个专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所整改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

(一)关于“脱贫攻坚任务摆位存在的问题,村级党组织促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整改情况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组织部长冯乐同志为责任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及有村林场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1.关于“部分村包括预脱贫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两委班子队伍带领群众致富、创富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光伏扩面工程。将“十二五”、“十三五”21个贫困村全部纳入扩面范围,按照每村100kw的标准,在高田乡集中建设2100kw光伏电站。目前该项目光伏板已基本完成安装,即将转入并网发电阶段,预计每村每年能增加5万元的村集体收入。二是做好“党建+”文章。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班子队伍,提升带领群众致富、创富的能力。以贫困村、贫困户产业覆盖100%为要求,以“村有扶贫产业、户有增收门路”为目标,引导“城归”“雁归”人才留乡创业,推进村干部和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攻坚行动,在年度产业扶贫安排上,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优先安排资金予以扶持。目前部分村村集体产业已在建设中,如长兴村种植苗木、霞阳村养蜂、溪南村种竹荪、茶园山村种太子参、彭田村种朝天椒、杨坊村种南瓜红薯等,并已制定了合作社与贫困户、贫困村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改善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现状。三是探索农村“三资”转变。积极探索土地(山场)等资产、村集体资源、政府性投资转变成股金,将贫困户牢牢嵌入到脱贫致富的产业链条中,努力实现集体经济增长、农民增收、基层组织建设能力加强的共赢目标。

2.关于“激活农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方法不多,针对农村党员干部脱贫攻坚培训力度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树典型带动。大力开展“百店助百户”精准帮扶活动,如张协旺、卢方亮等一批农村党员兼面包大户结对帮扶贫困户,引起了强烈反响。动员在外能人返乡参选,今年新当选的25名村支书中有近2/3为创业成功人士,如钟启文作为面包能人当选杨坊村村支书后,成立南瓜红薯种养合作社带领村民发展产业致富,充分发挥了农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并被省委宣传部作为江西省“新时代的奋斗者”大力宣传。二是开设周末课堂。每周开展一次由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参加的脱贫攻坚培训,宣讲脱贫攻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民服务和农村治理水平等方面知识,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基层组织建设注入强劲血液,截至目前共开设周末课堂8节。三是强化日常培训。整理收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印制《资溪县脱贫攻坚工作100问》,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支部会等时机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政策水平,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寻找致富路子,满腔热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3.关于“部分党支部对发挥领导作用定位不准,不能理直气壮开展工作,对消除贫困户“等靠要”思想缺乏工作办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上强化。组织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党领导一切的思想。在包括村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等参加的各类大会上,县委书记每次都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党支部理直气壮开展工作撑腰打气。在日常的乡村调研中,多次提出党支部要勇于担起主体责任,村干部要有境界、有思路、会操作、敢担当,为党支部发挥领导作用精准定位。二是行动上引领。发挥县乡村三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帮扶干部作用,推广“双扶一联”活动精神,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梳理贫困群众身边先进脱贫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使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标杆。三是机制上激励。积极探索优化收益分配模式,变“固定绑定”为动态调整机制,起草资产收益、光伏收益分配方案,探索公益性岗位与直接收益相结合,对有劳力的贫困户,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力的贫困户,通过直接发放补助,提高兜底保障水平。2018年计划新增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100人以上,每个贫困村(含“十二五”贫困村)设置公益岗位5人以上,杜绝“等靠要”和“养懒汉”,力争扶贫收益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关于“关于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金方面:上级下发了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的指导性意见,要求扶贫资金结存必须控制在10%以内,截至2017年12月7日,扶贫资金结存的2139万元已全部拨付,但只是拨付至各乡镇场扶贫专户”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常务副县长傅武彪同志为责任领导,县财政局牵头,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宗局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实施。按照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方案,优化项目推进程序。对无法及时组织实施的项目予以收缴,安排至其他项目,共盘活资金144万元。组建专业督查队伍,由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定期督导、定期通报,及时发现解决难题。二是加快资金拨付。实行乡级报账制,在各乡镇场设立扶贫整合资金专户,由乡(镇、场)自行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我县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共2139万元,目前县级专户无结余,乡级账户结余112万,结余率为5.2%。三是优化项目和资金安排方式。制定产业扶贫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解决“资金等项目”的问题。

2.关于“健康扶贫方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院扶贫功能缺失,部分行政村有卫生室无医生;乡村医生工作补贴在本轮巡察期间仍未发放到位;医保政策、报销手续相对繁琐,群众看病难、报销难的情况仍存在”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副县长徐江英为责任领导,县卫计委牵头,县医保局、县人民医院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培养定向医学生,从2016年开始,计划5年内完成40名的选送计划,改善缺乡村医生现象。当前,我县采取周边乡村延伸服务或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缓解乡村无医生问题。二是落实乡村医生工作补贴。按照乡村医生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贴1800元人/年、省级基本药物补贴3000元人/年、防疫补贴500元人/年的标准,足额发放到位。三是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五道医疗保障防线即时结算,出院时结清10%以内的自付部分,方便群众看病报销。

3.关于“易地搬迁方面:部分易地搬迁贫困户不符合《江西省易地搬迁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规定。如高阜镇付小玲、徐毛女、邓歪女,嵩市镇胥五龙、石毛仔、黄慧林,鹤城镇吴永平、付大金等”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副县长祝卫福同志为责任领导,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县发改委、高阜镇、嵩市镇、鹤城镇为责任单位,目前已完成初核。

整改情况:组织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对2017年易地搬迁贫困户61户97人逐户排查核实,由县扶贫和移民局汇总整理。根据核查结果,对不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将进行计划调整,由易地搬迁对象调整为政策兜底对象,建设保障房。

4.关于“基础设施扶贫方面:项目推进慢,手续繁琐,项目资料不规范,验收单无验收项目内容,无验收日期,如高田乡高田村水泥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资料”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副县长祝卫福同志为责任领导,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各乡镇及有村林场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项目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推进调度会,实行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开设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优化程序减少环节,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目前2017年的财政扶贫项目完工率已达90%以上。二是强化项目档案管理。组织部门业务骨干、乡镇扶贫分管干部20余人,就扶贫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进行专题培训。对照扶贫项目管理档案式样,对所有项目档案资料开展自查,纠正档案资料中存在的逻辑性错误、错填、漏填等问题,目前已将相关信息补填完整,并重新装订归档。三是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明确项目资金下达及项目批复后,凡45天以上不开工的项目,将由项目主管及财政部门收回并重新安排到其他乡(镇、场),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项目的,必须重新履行相应改项审批程序。

5.关于“精准识别方面:存在人为分户,争当贫困户现象,有子女而将老人分户,并作为贫困户单独识别。即使子女条件较好也将赡养老人的义务推给国家,让老人争当贫困户,享受贫困户补贴。如泸声村贫困户官新凤、龙英村石晓英,都有儿子,但均将老人单独列户”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副县长祝卫福同志为责任领导,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各乡镇及有村林场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在开展精准识别过程中,省里只要求对整户籍进行识别,未对子女做细致规定,导致出现这个共性问题。市委巡察组反馈后,我县于2017年12月,对有子女而将老人分户情况重点进行核实,子女条件较好、有赡养能力的一律进行删除;子女条件一般、经村民代表会议再次评议通过的予以保留,安排帮扶政策。经对官新凤、石晓英情况做进一步核实,两人均不属于人为分户,子女条件一般,当时评议时程序齐全;经村民代表会议再次评议,同意保留泸声村贫困户官新凤、龙英村石晓英贫困户身份,予以扶贫政策扶贫。

6.关于“产业扶贫方面:主要是专业合作社不规范运作。一是项目安排不合理;二是管理不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混乱;三是扶贫功能不明显。如2016年安排资溪县石溪水产养殖合作社项目资金155万元,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游泳池、垂钓等;该合作社未按照廉政责任书的要求设立专账,项目资金与合作社经费捆绑使用;其与14户贫困户签订了入股合同,每股按3万元入股,但其中有4户为非贫困户(李星保、席桂龙、何梓康、曾卫仁),截止2017年11月30日未按合同约定将受益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给贫困户”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副县长祝卫福同志为责任领导,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各乡镇及有村林场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方面,建立扶贫项目库。乡(镇、场)根据辖区内脱贫攻坚工作需求,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重点突出扶贫功能、贫困村退出需求和村集体产业,在2017年底上报2018年扶贫项目,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局依据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汇总审查乡(镇、场)上报项目,将符合实施要求的项目纳入建设范围。另一方面,对专业合作社运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如对入股石溪水产养殖合作社所的所有贫困户进行复核,将因动态调整不再是贫困户的4户(李星保、席桂龙、何梓康、曾卫仁)进行剔除,重新与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溪南村芦美桂、港口村上官元付、彭永辉、务农村周明跃)签订了入股分红协议;合作社按照最新签订分红协议的贫困户人员名单,按合同约定于2017年12月将受益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给贫困户;经对合作社资金账户进行核查,合作社项目资金在打入账户之后,全部用于支付相关建设内容的工程款,没有发现项目资金与合作社经费捆绑使用的情况。

三、关于“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真实度问题。根据巡察组现场问卷调查及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资溪县贫困发生率低于2%、脱贫人口错退率为0%、贫困人口漏评率1.1%、群众认可度基本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方面脱贫户已全部解决。2017年预脱贫的贫困村基本符合退出标准”整改情况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副县长祝卫福同志为责任领导,县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各乡镇及有村林场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将精准识别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落实好动态调整,及时补录漏评人员。按照“把握精准、应进尽进、两项衔接、群众公认”和“七步法”“七清四严”的要求,多次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动员各级力量,摸清贫困户家庭信息,收集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子女信息等详细信息,把好贫困户“准入关”,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一人。2017年11月15日以后,全县共新增贫困户6户7人,删除不符合条件987户2469人。

四、关于“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风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连心小分队工作不到位。在巡察组督查小分队到岗情况时,鹤城镇大觉山村连心小分队、乌石镇草坪村第一书记及一名队员(县交通局)未到岗到位”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组织部长冯乐同志为责任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各连心小分队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严格要求全县各地、各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明确“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二是加强管理。印发《资溪县 “连心”小分队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伍管理,要求各连心小分队与原单位脱钩,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站在贫困户的立场,思考谋划脱贫工作。三是强化问责。对大觉山村和草坪村连心小分队不在岗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2.关于“一证两册的填写问题依然存在。具体问题有:填写不准确、不及时,帮扶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未真实反映上户帮扶情况。如县石油公司章永平帮扶记录过于简单,只记录有“上户走访”,2016年只有5次帮扶记录、2017年6次;排上村干部许素娇帮扶手册2016年摸底调查表未填写完,空白项较多,2016年只有4次帮扶记录、2017年7次;乌石镇草坪村支部书记丁海鸣,帮扶手册只填写至2017年7月13日,其帮扶对象李早银的贫困户登记证只填写至2017年9月16日”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明确由组织部长冯乐同志为责任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及有村林场为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见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章永平、许素娇、丁海鸣进行通报,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目前“一证两书”已完善到位,也强化了帮扶干部脱贫攻坚意识。同时举一反三,针对“一证两册”填写的突出问题,在县四套班子联席会上进行通报,并开展全面清查行动,以户为单位,对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资产、劳力、技术等情况进行拉网式、一个不漏地逐户核对,组织帮扶干部分析致贫原因,核对扶贫措施,确保情况掌握准、档案资料准、帮扶措施准,精准填写“一证两册”。

(五)关于“巡察期间问题移送线索”整改情况

经县纪委对问题线索初核及再梳理后,根据调查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置。

三、巩固深化成果,助力脱贫攻坚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县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不少需要标本兼治。我们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的过程,成为落实改进作风的过程,成为推动发展的过程,以彻底整改、深度整改的扎实成效向市委和全县干部群众交好账。

(一)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县级领导同志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督促各责任单位始终担负起整改项目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件件都有着落。县委、县政府对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快办快结,对一些因问题复杂未处理的,将进一步下工夫认真解决,把巡察成果体现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具体案件的查办上,决不让巡察整改流于形式;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刻分析,挖出深层原因,在依纪依规原则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整改。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整个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脱贫攻坚的整体成效。抓好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督查巡察,推动脱贫攻坚步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轨道。

(四)坚持转化成果,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各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转、党员干部围绕贫困群众转、扶贫举措围绕产业发展转、工作机制围绕巩固成效转,抓好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整合力量、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纯净资溪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委巡察办(信封请注明:对中共资溪县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话:0794—5791268。

                                 

中共资溪县委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