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邹啊,我还以为你们不查呢,你们专门给我解释以后,我明白了,是我对你们的工作流程不了解,冤枉你们了!”近日,一位年长的信访人原来因为对执纪审查的工作流程不了解而心存不满,经过调查人员的细致解释后说道。这是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针对信访件核查采取的“查、解”相结合做法的一个缩影。
灌南县纪委监委针对信访件核查,采取“查、解”同时抓的做法,及时消除信访人对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感觉有案不查、故意推诿等误解,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的“查、解”相结合的做法,“查”即依纪依法对信访件进行核查,“解”即注重执纪审查工作流程的宣传解释说明。
信访件核查过程中,信访人有时会因为对执纪审查工作流程不了解,而导致信访人对调查处置结果不满意,调查人员因被误解工作积极性降低,该做法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强化了信访人与调查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也有力地督促调查人员公平公正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严防“灯下黑”。截至目前,通过该方法化解误解10余人次。(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