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建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建忠简历 杨建忠,男,196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江西临川人,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1年9月,任江西省抚州行署公安处预审科办事员; 1991年9月至1998年6月,任江西省抚州行署公安处预审科科员; 1998年6月至2001年4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监管科副科长; 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严打”办副主任; 2003年4月至2003年5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监管科副科长; 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江西省乐安县公安局政委(正科);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江西省乐安县副县级干部、县公安局政委; 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江西省南城县公安局政委(副县级); 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任江西省乐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6年9月至今,任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抚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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